學者假髮票報帳 教部:非研究相關要負責

臺大森林系王教授假髮票詐領補助款,購買百貨公司禮券,今天遭臺北地院判刑。教育部次長陳良基表示,用在非研究相關項目,就得自行負責。

臺大王姓教授2006、2007年間,爲覈銷經費,以不實發票作假帳,購買百貨公司禮券。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2年。

學界假髮票案曾喧騰一時,一度傳出有上百位教授涉案。教育部次長陳良基表示,過去因爲會計制度限制,部分教授爲覈銷研究經費,不得不以其他名目報帳科技部近年給予協助和輔導,並完善相關規範,例如實驗需要的衛生紙,可改以耗材報帳等。

但陳良基說,上述從寬處理,只限購買研究計劃需要的器材用品學者如果以假髮票購買非研究計劃需要用品,就必須自己負責,面對司法審判。10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