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業電價恢復漲14% 花蓮旅宿業凍漲
經濟部新版電價方案中,菸草製造業因符合用電量衰退條件,漲幅減半優惠,遭反煙團體痛批照顧菸草業,違背國家菸害防制政策。事隔一天,政策大轉彎,取消菸草製造業電價漲幅減半優惠,恢復應有百分之十四漲幅,理由是個案特殊情況、公共利益。
此外,醫院診所、餐食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等業別,給予凍漲優惠,另考量花蓮地區旅宿業震災後仍未恢復、且又遇風災等因素,將參考○四○三地震災後電費優惠,予以凍漲。
臺電前日迴應反煙團體質疑時表示,用電衰退百分之五及產值衰退百分之十五兩項電價漲幅優惠條件是電價審議會決定,臺電只是按照審議會決定,找出行業別,其中剛好包括了菸草製造業、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與零售業。
但僅隔一天,經濟部表示,菸草製造業(行業統計分類一○○)雖符合用電及產值衰退標準,但考量國家政策與公共利益,避免引起鼓勵吸菸、違反國家衛生健康政策疑慮,菸草製造業擬將不予凍漲電費,比照一般產業用電用戶調漲百分之十四;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四五四),及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四七二),將當中專售菸草的用戶分類出來,不予凍漲,電價調漲百分之十四。
至於醫院(八六一)及診所(八六二)部分,考量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擬全部改爲凍漲。此外,較大型餐廳,分類在餐食業(五六一)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五六二),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擬改爲凍漲。
經濟部強調,調整方案已與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口頭報告,後續將採取書面方式確認,並將相關資訊列入會議資料及記錄作爲正式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