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業電價漲幅恢復14% 另優惠花蓮旅宿及醫院、團膳

經濟部決定不給菸草業、菸草批發、菸草零售電價優惠,加碼花蓮旅宿、醫院、團膳外燴電價凍漲。記者陳儷方/攝影

10月16日將上路的新版電價方案中,菸草製造業因符合用電量衰退5%以上條件,電價漲幅被減半優惠,遭反煙團體痛批政府照顧菸草葉,違背國家菸害防制政策,事隔一天,經濟部政策大轉彎,取消菸草製造業電價漲幅減半優惠,恢復應有漲幅,理由是考量個案特殊情況、公共利益。

一併調整的還有醫院診所、餐食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等業別,給予凍漲優惠,並考量花蓮地區旅宿業震災後仍未恢復、且又遇風災等因素,將參考0403地震的災後電費優惠,予以凍漲。經濟部表示,相關調整方案,已先向電價審議會委員口頭報告,後續再送請審議會委員書面確認後於10月16日實施。

臺電昨天迴應反煙團體質疑時表示,用電衰退5%及產值衰退15%兩項電價漲幅優惠條件是電價審議會的決定,臺電只是按照審議會的決定,找出用電衰退5%、產值衰退15%的行業別,其中剛好有菸草製造業、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與零售業。

但過了一天,經濟部決定轉彎,指出菸草製造業(行業統計分類100)雖符合用電及產值衰退的標準,但考量國家政策與公共利益,避免引起鼓勵吸菸、違反國家衛生健康政策的疑慮,因此菸草製造業(100)擬將不予凍漲電費,比照一般產業用電用戶調漲14%;至於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454),以及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472)兩類用戶,也會將當中專售菸草的用戶分類出來,不予凍漲,電價恢復調漲14%。

至於醫院(861)及診所(862)的部分,考量到醫療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也擬全部改爲凍漲,經濟部說明,75%的診所用戶原本就使用小商家的計費方式,在本次電價調整時,已經是凍漲不受影響,另外25%(1256戶)較大型的診所,考量同一產業類型應以同一標準,此次也建議審議會,醫院診所都改爲凍漲,後續則比照社福、學校、農漁用電,再行與主管機關協調後續預算編列議題。

經濟部表示,考量民生物價影響,針對餐廳、攤販等用戶,原採用小商家方式計費者本就凍漲,另有較大型的餐廳,分類在餐食業(561)及外燴及團膳承包業(562),因其與民生物價相關性較高,擬自調漲14%改爲凍漲。至於花蓮地區的旅宿業,由於震災後又遇颱風影響,將參考0403地震的災後電費優惠,不予調漲。

經濟部強調,相關調整方案,已與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口頭報告,後續將採取書面方式確認,並將相關資訊列入會議資料及記錄作爲正式補充。此外,本次調整產業電價,並非所有產業用戶都是依照行業統計分類調整。大部份小型產業用戶都是使用小商家(電費單電價種類一欄印有「表燈」者)的計費方式,本次均凍漲不在調整之列。例如民宿業,多數均屬小商家計費方式,此次亦不調漲。另用戶可於電費單上列示之「行業別」,判斷自身行業的電價調整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