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完了!中標無效?廣安市財政監督絕了!
一個173萬元的政府採購項目,相繼發佈了《中標公告》、《政府採購合同公告》、《履約驗收公告》,然而,7個月後,竟然被財政監督判定爲“成交無效”!昨天下午,四川政府採購網發佈《廣安市財政局行政處理結果公告》,披露了廣安市生態環境局一個政府採購項目,遭到財政監督後的處理結果。那麼,這個“既成事實”的政府採購項目,究竟長啥樣?2023年8月14日,廣安市生態環境局發佈《省級環境應急物資廣安儲備庫應急物資採購(2023年度)競爭性談判公告》,預算金額爲1797500元。據8月18日的《評審情況表》顯示,僅有四川瑞思經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成都盈雅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四川省智慧達科技有限責任公司3家企業參與競標。
8月29日,該項目發佈結果公告:四川瑞思經緯公司以1731000元中標。
9月21日,四川瑞思經緯公司與廣安市生態環境局簽署了政府採購合同,並於9月25日發佈了合同公告。
與此同時,關於該項目的投訴也正在進行。據11月9日《四川政府採購網》發佈的《廣安市財政局投訴處理結果公告》披露,四川恆科偉科技有限公司以“採購標的空氣呼吸器的部分技術參數標準遠遠高於國家標準,有爲羿科安全設備(上海)有限公司量身定製的嫌疑”爲由,對廣安市生態環境局以及中標供應商提起投訴。不過,廣安市財政局認爲,該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了投訴。
12月1日,該項目發佈《履約驗收公告》,這個1731000元中標的項目,通過了合格驗收。
按常理,這個政府採購項目走到這一步,就已經完成了所有流程。然而,2024年4月9日,即發佈中標公告7個月後,廣安市財政局發佈《行政結果處理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十三條之規定,本機關依法對該項目採購活動實施財政監督。根據相關規定,決定:成交無效,給採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對此,有網友評論稱,項目早就已經履約完成了,現在被財政監督判定爲“成交無效”,怎麼感覺像“馬後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