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徐海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新華社南寧1月14日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14日通報,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賀州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徐海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海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紀法意識淡薄,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貪婪無度,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徐海浪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海浪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