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氫站建設給予補貼,省、市、區各級財政補貼合計不超過500萬元/站

每經AI快訊,12月4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加氫站建設。市級財政對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日加氫能力(按照壓縮機每日工作12小時的加氣能力計算)500公斤及以上加氫站給予建設補貼。其中,屬於油(氣)氫合建站、制氫加氫一體化綜合能源站的,每站補貼100萬元;屬於其餘固定式加氫站的,每站補貼50萬元。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氫站建設給予補貼,省、市、區各級財政補貼合計不超過500萬元/站,且不超過加氫站固定資產投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