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助理按摩刮痧 竹院法官降級

新竹地院法官吳振富要女助理爲他按摩刮痧懲戒案,職務法庭參審員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後,判決他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司法事務官。(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吳振富要求女助理爲他刮痧按摩、處理私務;又歧視懷孕的律師轉任法官班實習女學員案經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他的言行,超過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許的程度,不尊重性別平權,嚴重損害司法形象,20日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降爲司法事務官。可上訴。

法官學院38期結業的吳振富,曾任職新北苗栗地院法官,調任新竹地院後任庭長,前年卸任庭長,去年1月遭停職。吳任法官的月薪18萬4040元,未來轉任司法事務官,薪水將會降爲10萬5200元。

吳振富任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時,配有3位法官助理,2019年間陸續要求助理幫忙他尋找女兒家教、代訂餐廳,提供香港自由行的行程規畫辦理他香港簽證等,處理與法院業務無關的私事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吳4次在辦公室內緊閉門窗,要求女助理用刮痧板及手指爲他刮痧與按摩,部位包括頭頂後腦太陽穴雙肩後頸肩下背部,讓女助理感到莫大的屈辱、難堪、痛苦及不受尊重。

吳男2017年到2018年擔任律師轉任法官班的學員兼任導師,動輒以「不要給我抓到把柄」等言詞恫嚇威脅學員,讓學員心生壓力,甚至打算放棄實習;他得知女學員懷孕後,竟說會請產假,要她分發時不要填新竹地院。

新竹地院接獲檢舉展開調查後,吳男分別撥打長達32分鐘、91分鐘的電話給助理,打算以身分與職務上的權力,要助理稱是幫他刮痧而非按摩,且是出於善意主動刮痧,擬統一說詞來規避責任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定,吳的行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以及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昨日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桃園地院的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