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競標綠能屋頂「資本額須達2億」 能源局:可以放寬

經濟能源局長全能。(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上週出爐,經濟部所設下「資本額兩億元」門檻引起不少中小型系統商反彈。對此,能源局長林全能20日表示,該機制本意是增加業者執行過程信賴度,但如果負責整合的地方政府認爲沒有需要,條件可以再放寬。

根據經濟部上週公佈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未來先由地方政府盤點合適區域,並遴選系統商,藉此協助民衆在屋頂架設太陽光電;至於屋頂太陽光電所發電力,將以完工時間的躉購費率爲準,維持20年不變,由臺電全額收購。

值得一提的是,在系統商遴選標準上將競標方式,且參與資格爲實收資本額新臺幣兩億元以上,以及設置實績達5MW。不過,有不少中小型系統商已表達不滿,認爲該門檻恐怕只有大同、新日光、友達及李長榮等20多家大型業者可望受惠。

對此,林全能說,該設計主要是確保業者在執行過程的信賴度,當下確實有小型廠商被防堵在外、無法參加的聲音,因此經濟部正與各地方政府討論細節,若對方認爲門檻過高,「我覺得這個倒是可以去放寬。」

此外,根據能源局估算,每一區至少需整合50MW纔可達規模經濟一事,業者也有意見,認爲換算後,約爲5000戶規模,實務上恐不易整合。林全能迴應,該數據分析後的結果,但如果確實無法達成,其實都可以彈性處理。至於躉購費率回饋機制對業者是否過於嚴苛,林全能強調,回饋給民衆的部分「講白一點就是租金」,因爲租人家的屋頂發電總是要回饋;相較於公有屋頂的量體較大,小型、住家屋頂整合難度高,因此必須仰賴地方政府出面,「希望地方政府整合,就需要一些回饋,由地方政府幫忙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