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執行案件
突然出現的租客、轉租的8個案外人、破產的被執行公司,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步步爲營,順利執結——
一波三折的執行案件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6日訊 “太感謝你們了!這個案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爲有你們一直堅持,我們的債權才得以實現!”日前,廈門某銀行負責人專門到廈門市湖裡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贈送錦旗,“公正執法 雷霆辦案”的讚許背後是一場由房屋拍賣引發的拉鋸戰。
兩套房產被拍賣
廈門某工貿公司、廈門某電子公司因未償還到期債務,被債權人廈門某銀行訴至法院。湖裡法院經審理判決兩公司應向該銀行償還本金2300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銀行向湖裡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拍賣兩家公司抵押的兩套房產。
經查明,兩處房產均位於湖裡區,用於家居展覽和售賣,工貿公司與電子公司各享有一套房屋的所有權。執行人員前往兩處房產,現場張貼騰房公告,推進財產處置程序。
“神秘租客”突然出現
“這兩層樓他們很早之前就租給我了,我正常交租金和使用,不能拍賣!”正當一切事項都按照計劃進行時,案外人林某流突然現身,提出執行異議。
在收到法院駁回異議請求的裁定書後,林某流不服,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在該案的執行異議之訴審理過程中,法院查明早在林某流與兩家公司簽訂租賃合同之前,案涉房產便已經抵押給銀行。根據我國《物權法》有關規定,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法院有權對案涉房產進行查封和執行拍賣。於是,湖裡法院再次駁回林某流的請求。林某流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考慮到案涉房產拍賣可能給林某流造成影響,承辦法官多次向林某流釋法說理,並強調法院對案涉房產處置的合法性。最終,林某流主動撤訴。
房屋被轉租給8人
經過法官的釋法說理後,林某流雖然撤訴了,但是又出現了新難題:林某流早已將原本的展廳格局大幅改造,裝修成辦公用房轉租給其他8個案外人。
案件牽扯出多個案外主體、租賃關係複雜,導致執行程序暫緩,但整個執行團隊依舊依法推進抵押房產的處置,一方面與每個租戶溝通、勸說,另一方面及時將執行情況向申請執行人披露。最終,在多方共同努力之下,兩套案涉房產終於掛拍。
被執行公司破產
誰知房子還沒拍賣出去,卻等來了某工貿公司進入破產程序的消息。法院無法再對某工貿公司所持有的一套案涉房產進行處置,好在最終該房產被破產管理人以960多萬元的價格拍賣成功,優先清償給申請執行人。
此外,執行團隊研判形勢,認爲已經歷兩次流拍的另一套案涉房產若急於掛拍,成交價格勢必不夠理想,申請執行人的債權可能很難得到充分實現,申請執行人也表示認可並申請延緩該房屋的拍賣。
今年4月,案涉第二套房產重新在法拍平臺上架,該房產最終以1108萬餘元、溢價率達34.45%的價格成交,這樁持續多年的執行案件終於畫上圓滿句號。成交價超出預期,申請執行人欣喜萬分,爲表感激,專程到湖裡法院送上錦旗。
(本報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歐璐 林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