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公共工程陣亡8棵受保護樹木 五年解除列管148棵老樹

市議員楊典忠(左)質詢副市長張光瑤說,一次公共工程陣亡8棵受保護樹木,五年解除列管148棵老樹,難道沒有聽到老樹在哭泣嗎?(陳世宗攝)

臺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102年實施至今共列管1207棵受保護樹木,但是五年來也解除列管148棵!市議員楊典忠業務質詢表示,前年霧峰幹溪堤防老榕樹被移到南屯樹木銀行枯死後,今年4月再聽到北區運動中心8棵老樹陣亡,他質疑公共工程爲什麼沒辦法跟老樹和平相處?

副市長張光瑤表示,擔任樹木保護委員會三年多來,目前通過列管1186棵受保護樹木,對於開會送來解除列管案件很多都已經死亡老樹,只好勉爲答應通過,會中很多委員詢問老樹死亡原因,未來會請農業局提供詳細資料進行審查。農業局長王俊雄則答覆,會進行解樹列管老樹的原因調查。

楊典忠表示,民衆提供中正公園的老樹照片,經過北區運動中心的公共工程後,原本翠綠茂密、高度超過13公尺以上的老樹竟然變成枯樹,並再上個月移除,大家都在問『臺中市的公共工程爲什麼沒辦法跟老樹和平相處?』一棵榕樹要長到10幾公尺高,不是一、兩年或一、二十年就可以做到的,結果被市政府列爲受保護樹木不到5年,竟然葉子掉光,而且已經染褐根病枯死、被移除了,老樹不見了、地方記憶也不見了,他問市府官員有聽到老樹哭泣的聲音嗎?

楊典忠說,臺中市樹木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基地內之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爲原則?」而且施工要有「樹籍資料及保護計劃或移植與覆育計劃等」,違反第十一條規定者,「處行爲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但是至今有處罰嗎?

對於解除列管老樹只是「備查案」不符合自治條例規定,他認爲不應該讓樹保委員會成爲替老樹的主管機關失職背書的橡皮圖章,應該把解除列管老樹案件送交樹保委員會「審查」。他認爲,臺中市既然有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務必要求各局處依法行政,否則就依法開罰,一定要替臺中市老樹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