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級富豪生前多做一件事 遺產稅竟能省上千萬元
將財產贈與給另一半,不僅不用課贈與稅,超過2年也不用納入遺產稅。聯合報系資料庫
財產越多,越要提前做好規劃。國稅局分享,一名50歲王先生,名下財產包括土地、房屋、股票及活存,加總起來破億元,想提前幫太太與子女做好規劃,以免以後繼承財產時須繳納龐大稅賦,經計算後發現,若生前提前將部分財產轉移給太太,不僅免繳贈與稅,也不用被課遺產稅,能省下上千萬元。
王先生財產包括土地6筆公告現值共計8,000萬元、房屋3棟現值合計爲2,000萬元、某上市公司股票20萬股、銀行存款1,000萬元。
國稅局將王先生分成兩種情形分析,第一種,若王先生未做任何規劃,在2024年2月4日突然死亡,配偶及4名子女皆繼承,假設當天股票收盤價爲80元,此時遺產總額爲1億2,600萬元,可扣除每人免稅額1,333萬元,以及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喪葬費共915萬元,此時遺產淨額剩下1億352萬元,因淨額在億元以上,遺產稅稅率必須乘上20%,再扣除累進差額750萬元,最終應納稅額爲1,320萬4千元。
第二種狀況則是,王先生在2022年2月4日贈與太太土地3筆計4,000萬元、房屋3棟2,000萬元、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收盤價每股80元)、銀行存款800萬元,但不幸在2024年5月31日離世,此時財產假設沒有增加,除贈與太太之財產外,其財產亦未減少,贈與給太太的7,600萬元財產免繳贈與稅。
乘上,此時遺產剩下土地3筆計4,000萬元、房屋0棟、上市公司股票10萬股(死亡日收盤價亦爲每股80元) 、銀行存款200萬元,共計5千萬元,可扣除免稅額1333萬元、扣除額915萬元,遺產淨額剩下2,752萬元,遺產稅稅率只剩10%,因此應納稅額爲275萬2千元。
王先生若提前將部分遺產轉移給太太,透過夫妻之間合法贈與節稅,也能讓遺產稅省下千萬元。
不過,國稅局提醒,如果王太太身體狀況不佳,可能較王先生提早過世,贈與給太太不但無法達成減稅目的,反而會增加太太的遺產稅,因此租稅規劃時宜多方考量。
另外,將財產轉移給太太一事也要提前規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下列個人的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爲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也就是,王先生轉移財產不到兩年就過世,也要併入遺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