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冬山鄉無名屍案陷瓶頸 檢方因證據不足被告不起訴

宜蘭冬山鄉去年5月發現1具無名屍,由於後腦有鈍器傷口,警方懷疑是他殺,後經死者兒子確認死者陳姓男子身分,警方進一步調查,認爲死者曾經僱傭的70多歲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檢方日前偵結,因證據不足,不起訴黃男,目前該案陷入瓶頸。

去年5月27日下午,登山客在冬山鄉八寶村的產業道路發現1具男性遺體,比對特徵相近的136名失蹤人口,仍無法確定身分;8月時陳男兒子收到路邊停車費逾期未繳通知,才發現父親失聯,報案後警方鎖定當初的無名屍案,檢驗DNA後確認身分。

警方調查後,認爲黃男涉嫌重大,依殺人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陳、黃是朋友,去年5月19日晚間,陳男要到黃男家吃飯,黃先去附近連鎖超商買紅酒、滷牛肉等,在陳男吃飯時,因不明原因涉嫌將自己使用的安眠藥摻入陳男酒中,迷昏後載到棄屍地點用鈍器攻擊致死。

黃男偵訊過程堅決否認,表示和陳男無冤無仇,不可能殺人。黃去陳的店裡買魚認識,去年2月左右黃缺錢,以每月2萬5000元的酬勞替陳男殺魚,做到4月爲止;2人那段時間比較熟悉,陳有4、5次帶酒到黃男家中喝,不過從未留下來吃飯。

黃男稱,5月19日當晚,陳男因爲無聊,再次帶酒到自己家中,並沒有事先約定,喝完後陳開車離開;黃每天都要吃很多藥,包含心臟、高血壓、神經內科、泌尿科等等,安眠藥是睡不着吃的,沒有下藥。黃平常沒看新聞,不曉得陳死亡,一直到去年11月幫人送貨時,警察到店內,才知道這件事。

陳男兒子指稱,父親手機在黃男家至少4、5個小時,顯然不是「喝完酒就走」;黃男表示,陳男很常把東西忘在自己家。陳男兒子也指出,父親沒有吃安眠藥,體內卻被驗出有黃男長期服用的安眠藥;黃男辯稱,藥物是醫師開的,那種藥醫師應該也會開給別人,陳男體內的藥物與他無關。

檢方認爲,陳男的車內僅採集到陳的DNA,沒有黃男的DNA,警方搜索黃住處時,也沒有找到陳的手機或車鑰匙等物證;黃當時已經70歲,還患有下肢肢體障礙與慢性病,是否有能力殺害陳男值得懷疑,加上其他證據也不足,不起訴黃男。

據瞭解,檢警目前未掌握其他涉嫌殺害陳男的可能對象,該案在黃男獲不起訴處分後,恐陷入瓶頸。

宜蘭陳姓男子去年5月陳屍冬山鄉產業道路,警方懷疑是黃姓男子殺害,但因證據不足,檢方處分不起訴。圖/警方提供

檢方認爲,黃男70歲且行動不便,是否有能力殺害陳男值得懷疑,加上其他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