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爭取納入花東發展條例 行政院東辦執行長洪宗楷:不宜
洪宗楷認爲宜蘭不宜爭取納入花東條例。(摘自洪宗凱臉書/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10年編400億挹注花東建設,因明年到期,宜蘭縣長林姿妙爭取將宜蘭納入法條適用範圍,並拜會立法院長游錫堃爭取修法支持,引發花東兩縣關切,行政院東服中心執行長洪宗楷剛剛在粉專貼文表達「不宜」,他認爲,宜蘭45萬人口,地理位置接近首都圈,工商、投資力道強,卻爲了爭取預算硬要加入被邊緣化的花東地區,令人不解。
洪宗楷表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中所指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一個提出這個條例的是前立委賴坤成,之後在國民兩黨共同爭取下,在2011年正式通過,其中第12條明定設置花東基金新臺幣400億元分10年編列。這幾年,花東基金已覈定補助花蓮臺東兩縣金額近160億元,相關建設也陸續完成,對花東兩縣的發展是很重要的資金來源。
洪宗楷說,宜蘭45萬人口數,地理位置在首都圈,開車也只需1個多小時就到松山機場,工商發達,投資力道強,家戶可支配所得110萬元,而花東僅90幾萬元,家戶消費支出宜蘭72.1萬元、花蓮61.3萬元、臺東53.4萬元,再者花東兩縣原住民比例高達3成多,而宜蘭僅佔3%多,宜蘭怎麼看也不弱勢。
過去的相關建設,宜蘭都是想辦法和首都圈做連結,他個人認爲,如果要修正「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應該先好好檢討臺灣的區域治理規劃,清楚定位是要「北北基宜、花東」還是要「北北基、宜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