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決議入境仍需「回美證」 王丹:至爲遺憾但尊重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內政部移民署29日決議,現爲無國籍人士王丹若要入境臺灣,仍然需要持「有效美國入境簽證」,俗稱的「回美證」。王丹得知消息後,在臉書上表示已經看到移民署決定,「至爲遺憾,但是表示尊重。」同時也發表6點聲明迴應外界關切,更強調,「中國還沒有民主化,我不會倒下的。大家放心。」▲移民署決議,王丹入境仍需「回美證」。(圖/翻攝自王丹臉書)王丹上午接受廣播節目電訪時,表明擔憂腦部狀況,希望先用入臺證及綠卡儘早返臺接受進一步檢查,屆時「回美證」下來後,再補手續,期待移民署等單位「做一個政策上的變通。」移民署入出境事務組長張素紅,也在開會前指出,將朝人道協助方向努力,不會受到政治力的影響。

不過,移民署與陸委會外交部機關討論後,仍無法研議解套辦法,於是維持原案,王丹必須待美國給予「回美證」後才能返臺。移民署則承諾,關於「回美證」會向美方表達考量王丹身體狀況,看能否提前。王丹知道消息後,表示已經看到移民署決定,「至爲遺憾,但是表示尊重。」另外,也發表6點聲明迴應外界關切,全文如下。

王丹聲明全文:

已經看到移民署決定,至爲遺憾,但是表示尊重。特向關心我的外界聲明如下:

1. 我進入臺灣須持有回美證,這是臺灣方面的要求,不是美國方面的要求,所以我當然第一時間尋求臺灣政府的協助,詢問是否可以用綠卡替代回美證先行返回臺灣。所謂“找錯對象,應當去找美國政府”的說法,是具有誤導性的;

2. 我最近兩年常年居住臺灣,繳交費用參加健保,因此沒有在美國辦理健保,因爲很少有人會同時在兩個不同國家參加兩個健保。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身體不適,自然希望尋求臺灣健保體系醫療幫助,這也是第一時間尋求臺灣政府幫助的原因,所謂“爲何不找美國,來找臺灣”的說法是有誤導性的;

3. 我已經有有效的入境證,而綠卡其實比回美證更能證明我可以返回美國,到底以綠卡替代回美證有何嚴重違反法律之處,怎樣不合情理,以至於如此滯礙難行,有機會還希望移民署官員可以解惑。

3. 既然臺灣政府已經決心不予進行人道考量,我表示尊重。明日,我將轉爲向美國國務院國會,以人道考量爲理由,提出加快辦理相關旅行證件的協助申請。我從來沒有像某媒體所說的那樣,尋求臺灣現任政府幫助我獲得回美證,也絕對不會接受這樣的幫助。

4. 鑑於何時能夠返回臺灣,目前無法確定。爲讓關心我的朋友們放心,明天開始,我也將與幾位醫療界的朋友討論,先行在美國,以自費方式,按照腦瘤心臟器官性疾病頸椎腦神經等四個懷疑方向,開始逐一進行檢查,希望能夠一一排除可能性

5. 有關一些朋友提出的捐款支持,我堅決不會接受。我目前小有存款,應當還可以支付相關費用。一旦開支擴大,我寧願賣房,也絕對不會接受外界一分錢的捐款。我知道已經有兩批朋友在籌劃進行籌款活動,請你們立即停止。

6. 聽說有幾十人致電移民署,表示一旦特例批准我入境將包圍移民署云云,我在此向移民署表示慰問,也對任何把這樣的事情與移民署的決定放在一起表達的論述,表示驚詫。

在此向移民署官員對我的健康表達關心,表達我的感謝,謝謝你們的關心。

當然,更要謝謝外界無數關心我的朋友們。支持我的,謝謝你們的支持;反對我的,謝謝指教

我說過了,中國還沒有民主化,我不會倒下的。大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