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死通緝犯」用假名當藥廠主管 聘員工詐340萬薪資
臺北市一名邱姓男子15年前被通緝後,立刻銷聲匿跡,母親以爲他已經死了,到法院聲請死亡宣告,但沒想到2014年邱男竟然冒名到知名藥廠任職人資經理,並從中詐領薪資340萬元,士林地院判決他須賠償薪資與加班費398萬元,僞造有價證券也被判刑1年7個月定讞。
邱姓男子冒用朋友名義,拿着僞造的畢業證書,到知名藥廠擔任人資經理,還瞞着公司聘用了10名員工,發給月薪3、4萬元,並替他們保勞健保。當時他以節稅理由,要求員工交出存摺及提款卡,再利用人資經理權限,浮報員工薪資,其中一名私聘員工被邱男報到8萬元,公司按月匯到戶頭,邱姓男子卻只拿出3萬元發薪,剩下通通自己暗槓。
藥廠人員指出,「當初他人事嘛,也是他在申報(薪資),所以就是他把自己的就是用假人頭放在裡面去加(錢)。」邱男被起訴後,檢調更查出2001年他擔任大樓保全,就利用收信機會,偷走8封含有支票的信件,並兌現15萬元,事情曝光後遭到通緝,他立刻人間蒸發,母親以爲他已經死了,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2013年獲准,沒想到2014年被發現,他在藥廠詐領薪資,距離他消失長達12年之久。
藥廠人員說,「他當初是用假的名字,證件也都用別人的,所以他就自己僞造,他還有僞造有價證券,還有其他未上市公司也都有對他起訴。」
家人都以爲他死了,沒想到竟然還在藥廠犯案,私聘員工、詐領薪資,士林地院判他須賠償398萬元,邱姓男子也因爲被通緝的僞造有價證券被判刑1年7個月。15年前犯案以爲能逃過,沒想到再度犯案,讓家人大吃一驚,也終於得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