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不抓自己人 毒販冒名「偵三隊」賣彩虹菸遭逮送辦
花蓮縣刑警大隊網路巡邏發現竟有人假冒「偵三隊」名號販售毒品彩虹煙,將假冒的「隊長」楊男及「隊員」王男逮捕送辦。圖/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提供
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日前在網路巡邏,發現竟有不肖人士以「偵三隊」爲名,販售三級毒品彩虹煙,深入追查發現2名才18歲的楊姓、王姓男子,異想天開,以爲「自己人不會抓自己人」,卻遭警方鎖定逮捕,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假「偵三隊長」楊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花蓮縣刑大表示,日前網路巡邏發現代號「偵三隊」公然在網路販售毒品彩虹煙,嚇了一大跳,先清查內部,確認並非刑大內部同仁所爲,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追查後,發現是18歲的楊姓及王姓男子,大膽假冒「偵三隊」販毒,還放上刑警刺繡徽章的照片,即報請花蓮地檢署檢察官尤開民指揮偵辦,近日聯繫對方,對方主動兜售毒品,警方赴吉安鄉將楊、王兩人逮捕,查扣4支彩虹煙、手機及販毒不法所得1000元。
警詢時,楊、王兩人供稱,因爲怕被抓,心想「自己人應該不會抓自己人」,纔打着偵三隊名號,兩人分別假冒「隊長」、「隊員」,沒想到卻栽在真正的刑警手上。警詢後將兩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偵三隊隊長」楊男經法院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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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刑警大隊網路巡邏發現竟有人假冒「偵三隊」名號販售毒品彩虹煙,將假冒的「隊長」楊男及「隊員」王男逮捕送辦。圖/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