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演出爲中心 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
2020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以演出爲中心環節,激發國有文藝院團生機活力”的新要求。這是對國有文藝院團現狀提出的極具針對性的舉措,也是對國有文藝院團數十年來改革發展更符合規律的導向性指引。
長期以來,我們在繁榮文藝方面取得的成績,固然得益於狠抓創作,這一做法應該堅持。但也要承認,演出市場面臨的各種困難,與我們沒有像抓創作那樣抓演出市場的培育和演藝生態的構建有直接關係。爲此,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需要突出劇目和受衆這兩個重點,構建以演出爲中心環節的運營機制。
突出劇目和受衆這兩個重點
從實踐看,一流院團的形成有兩個關鍵:一是有能力把新創劇目變成常演劇目,注重把常演劇目變成保留劇目,下功夫把保留劇目變成經典劇目;二是重視演出質量和效果,並有保證演出質量的措施和制度。做到第一點,就是抓住了高品質劇目這個根本,做到第二點,就抓住了觀衆。只有院團的各項工作真正突出劇目和受衆這兩個關鍵,才能夠最終獲得成功。近期大家熱議的舞劇《永不消逝的電波》,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爲做到了上述兩點。
其實,比舞劇《永不消逝的電波》爆紅更值得關注的,是“上海歌舞團現象”。上海歌舞團不僅成功推出了舞劇《永不消逝的電波》,還出品了另一部舞劇《朱䴉》,今年也將迎來第300場演出。無論是《永不消逝的電波》,還是《朱䴉》,上海歌舞團每場演出都要投入200%的精力,並有包括獎懲在內的演出監督制度。總之,就是因爲注重抓好劇目、抓住觀衆,從而在演藝市場上取得成功。
構建以演出爲中心環節的運營機制
演出是院團存在的基本價值。作爲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中堅力量,國有文藝院團承擔着重要的使命任務。院團踐行文藝“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使命,最終都需要通過演出來體現。
從管理、運營和評價的角度來講,以演出爲中心對於國有文藝院團是普遍適用的。根據藝術門類和特性不同,不同的文藝院團在創作上的分量、比重有明顯區別。有的如話劇,創作任務很重。有的如樂團,創作任務就沒那麼多。而演出則是所有院團的主要任務和中心工作。作爲院團存在的基本形式,演出是檢驗舞臺藝術產品兩個效益的主要尺度,也是院團獲取藝術生產社會信息的主渠道。只有通過演出,舞臺藝術產品纔算最後完成,藝術爲人民服務、爲社會主義服務的目的才能得以真正實現。
院團的演出不是靜止的、孤立的,僅體現在表演這一個方面,它是一個集各要素——即圍繞表演所進行的創作、推廣、營銷、受衆等——爲一體的動態過程,因此,推動國有文藝院團發展,突破點就是構建以演出爲中心的院團運營機制,只有如此,纔有助於解決院團發展普遍存在的“四個脫節”問題,即創作和演出脫節、演出和受衆脫節、傳承和傳播脫節、藝術和市場脫節。
建立以演出爲中心的院團運營機制,關鍵是處理好五種關係。
一是處理好演出與受衆的關係,實現受衆導向具象化。物質產品的生產、流通和交換階段,一般來說與消費是分離的。而演出市場中的產品,其生產的最終完成階段,即舞臺演出,是與流通、交換同時進行的。藝術的價值最終在受衆端實現,因此必須處理好演出與受衆的關係。
二是處理好演出與創作的關係,實現創作演出一體化。演出是創作的出發點,也是歸宿。2019年全國共有藝術表演團體17795個,其中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所屬的藝術表演團體2051個,佔11.5%。2019年全國院團共演出296.80萬場,觀衆12.3億人次,數量可觀。但演出收入127.77億元,人均消費不到同年電影觀衆人均消費的三分之一。而在美國和日本,演出票房收入是電影票房收入的兩倍。
院團的演出收入有限,雖有整個演藝生態的問題,但就院團自身而言,一是相當一部分的劇目質量不夠高。二是運營能力比較弱,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在於創作和演出的“割裂”。如抓創作的不管演出,管演出的在創作過程中基本不參與。這時候,製作人這個“角色”就顯出其必要性,培養和使用有能力的製作人,有利於化解此類矛盾。
三是處理好演出與人才的關係,實現人才錘鍊實戰化。藝術發展的關鍵在於人才,而推動人才成長的最有效途徑,是演出實踐,要在一場場演出中不斷髮現人才和培養人才。
四是處理好演出與市場的關係,實現藝術營銷專業化。院團的各類崗位多屬專業領域,但人們似乎往往對營銷工作未以專業視之。院團的主創、主演、技術人才通過引進“外援”完成“項目”已不少見,但營銷人才幾乎不可能通過外借解決。此外,現在經常講的營銷,其實際做法往往只是推銷和促銷,營銷理念和營銷人才素質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五是處理好演出與品牌的關係,實現品牌建設系列化。劇目和特色,是成就院團品牌的根本要求。一個優秀的劇團不僅要有自己的品牌劇目,還應有自己的藝教品牌、公益品牌、活動品牌、服務品牌,從而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劇團品牌。
(作者:林宏鳴,繫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音樂學院特聘教授、上海大歌劇院運營籌備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