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勞工來臺工作 將擴大直接聘僱範圍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表示,希望透過臺印雙方勞工會議,加強雙方勞工事務的緊密合作,尤其就降低印尼勞工來臺工作貸款利率與費用、擴大開放直接聘僱範圍等議題,共同爲印尼勞工及我國僱主謀求更大福祉。
爲增進臺印雙方彼此勞務合作關係,勞委會辦理第7屆臺印勞工會議,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表示,希望透過臺印雙方勞工會議,加強雙方勞工事務的緊密合作,尤其就降低印尼勞工來臺工作貸款利率與費用、擴大開放直接聘僱範圍等議題,共同爲印尼勞工及我國僱主謀求更大福祉。
臺印勞工會議中,雙方就目前印勞之引進與管理議題進行討論,其中包括由於家庭看護工已採行直接聘僱且成效良好,因此臺印雙方同意,朝擴大直接聘僱適用範圍的方向推動,例如將擴及製造業勞工、營造業勞工、家庭幫傭及機構看護工。
其次,爲保護印勞工作權益,印方同意持續協調,降低印勞來臺工作貸款利率及手續費,且將建立再度入臺工作,且無貸款需求的印尼勞工,不予強制貸款的機制;而至於印勞膳宿費議題,臺印雙方雖對於各有不同意見,但同意就印勞勞動契約範本內容,由雙方再行討論。
同時,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事件時有所聞,因此有關印尼勞工行蹤不明議題,臺印雙方同意,研議懲處行蹤不明比率過高的仲介公司。而針對非因工作傷病或在臺未婚生子的印勞問題,印方同意視個案情形處理。
此外,針對印方要求臺方仲介公司需加入公會部分,印方同意配合辦理臺方仲介無須強制加入公會之措施,並同意若發現仲介違法情事,先透過臺方進行查處。
臺印雙方同意主管勞工事務首長定期會晤交換意見,以強化雙方勞務合作關係。本屆臺印勞工會議在勞委會潘主委世偉與印尼國家勞工安置保護局局長Muh Jumhur Hidayat主持下順利閉幕,會議所達成之具體結論,在潘主委與Muh Jumhur Hidayat局長的見證下,由臺印雙方代表處葉非比副代表及艾立富代表共同簽署,兩國將持續就會議中達成之共識,積極規劃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