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要求移工輸臺零付費 首場會議沒共識、最快2周後再討論
勞動部與印尼政府今(23)日針對印尼移工輸臺費用一案進行討論,會議結束過後,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說明,今日的會議主要是針對實施範圍、日期與項目進行討論,但這次的會議並未有共識,預計最快兩週後再擇期討論。
印尼政府先前要求臺灣僱主負擔的費用共11項,包括往返機票、工作簽證、勞動契約驗證、公司服務費(國外仲介費)、護照更換、海外良民證、印尼海外勞工社會保險、海外健康檢查、其他國家要求進行補充檢查項目(如我國政府要求疫情嚴重國家的特別檢查項目)、印尼國內出發地點當地交通運輸費用和住宿等。以上費用粗估增加7至10萬元的費用。
林三貴指出,今天會議中臺印雙方各3位代表括勞動部、駐印尼代表處、外交部,對方包括印尼勞動部、印尼移工保護局等,而在今天的會議中主要是釐清了費用的適用國家、業別、對象等。
林三貴說,印尼方面指出這項措施適用範圍包含臺灣在內共計有14個國家,主要業別是針對境外漁工與家事移工,機構移工不包含在內,且這項規定也僅適用在新僱用的移工身上。
因此,林三貴也解釋,這項措施上路後並不會影響到目前國內已聘僱的僱主,但已聘的移工若屆時期滿遇到換約,有可能會因新規定產生費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薛鑑忠表示,印尼方面提出項目中有關往返的機票,其中也包含移工抵達機場的交通費,而這個訂定的標準就是按照印尼財政部所公佈的標準下去制定,而詳細的費用標準之後會再提供。
接着就是印尼駐臺辦事處收取的勞動契約驗證費用,臺灣認爲應免除這項程序,但對方無法現場承諾;還有更換護照費用,目前印尼移工出國時的費用是由印尼政府負擔,但在臺期滿後要更換,印尼要求改爲僱主負擔,我方勞動部也提出不合理的訴求。
此外,工作簽證與良民證也在今天的會議中討論,薛鑑忠指出,移工出國工作就是爲了獲取報酬,若這些費用要僱主負擔不太合理,但印尼方面則迴應,良民證目前只有臺灣要求必須有,因此應該要由我方僱主負擔。
林三貴說,印尼代表提到該政策預計在1月15日上路,我方勞動部也提出雙方應取得共識再執行,不過在實施時間上並未取得共識,且由於今天因時間關係,因此決議最快會在2周後擇期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