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5G產業 政府需大膽審慎
第五代行動通訊(5G)在今年4月初由美、韓熱鬧展開商用序幕,具備超高頻寬(eMBB)、超大連結(mMTC)、超高可靠度與低遲延(uRLLC)特性的5G應用除超寬頻上網外,更重要的是能帶動物聯網、智慧工廠、無人機、自駕車、高品質視聽娛樂、智慧城市等創新垂直應用蓬勃發展,各國都爭相展開5G技術研發及應用實證,期望這波典範移轉能促使產業創新並全面升級。5G可說是各項戰略產業的核心基礎。
而刻正於立法院審議攸關5G發展的《電信管理法》草案所強調頻率彈性運用、基礎網路建設方式彈性選擇等措施,正是讓電信產業脫胎換骨的關鍵所在,但立院本會期若延宕該草案之立法時程,恐對5G未來應用有極大的影響。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特發新聞稿,敦促立院能儘速完成立法。
據行政院今年5月釋出「臺灣5G行動計劃(2019-2022年)」,在5G頻譜規畫上強調國際接軌與產業需求。首波釋出3.5GHz即國際熱門5G頻段,已騰出270MHz;此外在1800MHz與28GHz頻段尚有2520MHz頻寬,NCC將考慮頻率使用效率、競價彈性與適當加速競價速度等條件來設計競價制度。
此次釋出3.5GHz頻段,根據3GPP Release 15標準單一頻段最大頻寬爲100MHz且僅支援連續的頻譜,建議單一業者取得100MHz最適頻寬,以利5G可提供峰值速率938~1875Mbps,始能優於4G LTE之最大峰值速率(700Mbps~1300Mbps)。鑑於5G技術優勢需建立在連續頻寬上,政府應考量業者家數、頻譜區塊切割方式,避免頻譜破碎化。如日本今年4月釋出3.5GHz共600MHz,爲滿足連續頻寬需求,單一區塊切割爲100MHz,4家業者獲配100MHz以上頻寬。
本規畫3.5GHz頻段共270MHz,若依上述最適頻寬分配,無法讓所有既有業者皆能取得,然基於國際接軌與產業需求目的,應秉持有效運用並追求頻譜經濟價值最大化之精神釋出頻譜;當然若能將中頻段3.4~4.2GHz重新評估於清頻後完整釋出連續頻寬,可避免頻率使用無效率與電波干擾。基於國家整體戰略角度,頻譜釋照政策須有長遠眼光,避免頻率分配的破碎化,而雨露均霑式的鄉愿討好更不可取。
爲滿足5G多元頻譜近用需求,目前「創新實驗頻率」供5G創新應用場域之技術實證 (PoC)或商業實證(PoB)。未來垂直場域業者可透過虛擬行動網路(MVNO)、網路切片(Network Slicing)或專案合作等向得標5G業者租用頻率來組建應用網路,引導業者間資源共享、開展多元服務競爭。
5G已顛覆行動通信產業面貌,產業應開創各類創意5G應用,政府也需鬆綁各項5G應用的法規限制、合理化5G頻率費用,以支持5G應用蓬勃發展;同時爲引導業者投資5G應用,政府更應從法規面適度支持基礎設施共建共用,減輕業者布建網路的成本負擔。面臨5G發展時刻,「大膽而審慎」是該有的態度,在完備立法網路建設與頻率運用能更有彈性的前提下釋照,引導5G創新應用噴發起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