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運毒全判死!4臺人仍可上訴 藏1噸安毒「翻案可能極低」

▲順得滿66號漁船僞裝成新加坡國籍運毒船上4名臺嫌遭印尼判死。(圖/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警方與印尼當局合作,今年2月查獲4名臺人透過僞裝漁船運送1.03公噸安非他命毒品走私案。印尼巴淡島地方法院將4名臺人判處死刑,全案雖然可以上訴,但依照印尼法院過去對毒品案判例,4人即使上訴,恐怕也很難逃過死刑命運

臺灣警方與海巡署今年初提供情報,印尼國家緝毒局與海軍今年2月7在新加坡南方的巴淡島(Batam)海域查獲一艘僞裝懸掛新加坡國旗,並使用Sunrise Glory(日出榮耀)爲船名的臺灣漁船「順得滿66號」。印尼當局在船上找到41個米袋,內裝有總重1.03公噸的安非他命,當場逮捕船上4名臺灣男子

4名臺籍嫌犯分別爲陳忠男(Chen Chung Nan)、陳金頓(Chen Chin Tun)、黃慶安(Huang Ching An),以及謝來福(Hsieh Lai Fu)。巴淡島法院審理後,10月30日判處4名臺嫌死刑。目前,4名嫌犯透過律師表示,他們不承認策劃走私毒品的指控

儘管全案還可上訴,但依照印尼過去對於毒品罪的判例,凡涉及一公斤以上安非他命的毒品走私者往往會被判處死刑,換言之,「順得滿66號」4名臺嫌即使提出上訴,仍有很大可能被判處死刑。根據印尼官方資料,包含定讞與未定讞案件總計共有23名臺灣毒犯在印尼遭判死,若加上順得滿66號4人,在印尼遭判死的臺灣毒犯將增加至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