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持有不動產限制 鬆綁
▲銀行持有不動產限制鬆綁,近期搬遷總部的華南金、合庫金以及中信金都將立即受惠。
爲加速銀行資產活化,金管會鬆綁銀行持有不動產限制,宣佈即日起,銀行因非屬新投資,所持有非自用不動產比率超標者,處分前可不受自用比率50%限制的規範,近期搬遷新總部的中信金、華南金以及合庫金等3家金控業者都將立即受惠。
金管會1日針對銀行法第75條發函解釋,銀行因非屬新投資的情事而持有超逾自用所需的不動產,應儘速處分,處分前不受自用比率須達50%限制,並應計入投資非自用不動產限額規範。
官員表示,根據規定,銀行基本上不可以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不過,隨着時空環境的轉變,當初老行庫合法購置的不動產,如今若參與都更,可能被迫出售不動產,以符合銀行法第75條規定。
如原本兩層樓的行舍,若參與都更,改建爲5層樓的建築後,因銀行所需空間只有兩層,爲符合銀行法規定,銀行被迫將其餘3層樓出售,也因此,降低銀行參與都更的意願。
同時,官員也強調,雖然銀行因非屬新投資而持有超逾自用所需的不動產可以不受自用比率50%限制規範,不過,有適當機會的話,銀行還是要儘速處分,不會讓銀行有機會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