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教保人員每年要參加18小時研習 教育部推12門專業課程
教育部。(林志成攝)
教育部上架12門教保專業及學前特教課程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教育部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爲穩定學前教育品質並豐富學前數位研習內容,教育部國教署持續錄製不同主題數位課程,112年上架12門教保專業及學前特教課程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修習完成且測驗通過的教保服務人員,可取得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以提升教保專業知能。
這12門教保專業及學前特教課程包括「教保服務相關人員違法事件之處理與責任通報」、「幼兒學習評量指標暨評分指引介紹:覺知辨識(上下集)、表達溝通、推理賞析、關懷合作、想像創造、自主管理」、「幼兒園優質管理」、「閩南語融入式教學策略與實例」、「學前融合教育經驗分享」、「學前特殊幼兒身體動作與遊戲課程」等。
教育部教署說明,今年3月1日施行的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另任職後每2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安全教育、勞動教育及性平教育相關課程各3小時以上。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將持續補助地方政府規畫並辦理足量的專業成長研習,供轄內教保服務人員依實際需求修習,另將已上架的數位課程、「組織參與之意識與概念」、「勞動基準法概論及勞動權益保障案例」、「教保課程及幼兒學習-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等課程,修改具勞權教育及性平教育屬性標籤,且同時並修勞動部「全民勞教e網」5門勞動權益相關課程,爲勞權教育屬性標籤,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多元進修管道。
教育部國教署預計113年度再上架2門性別平等相關數位課程,以協助教保服務人員達成法定研習時數。教育部國教署說,數位課程學習讓教保服務人員進修方式更具備彈性,併兼顧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研習權益,除持續協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法定研習課程外,也鼓勵地方政府依轄內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人員需求,規畫實體或線上專業知能研習課程,讓研習管道更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