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潛客想賺外快!「瑞芳保育區」違規抓龍蝦1只、海膽50顆 最高罰15萬元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深澳安檢所守望人員,21日下午2時許,在新北市著名象鼻巖觀光區附近瑞芳保育區內,發現1名潛客攜帶潛水器材違規採捕龍蝦1只、海膽50顆,岸巡人員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函送新北市政府裁處,最高可罰15萬元。

▲ 瑞芳保育區潛客違規採捕龍蝦、海膽,最高可罰15萬元。(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岸巡人員表示,李姓男子外縣市來到象鼻巖附近瑞芳保育區潛水,採捕海產轉賣賺點外快,自稱因生計拮据,沒想到還沒賺到錢,就因違規被抓了。

第二岸巡隊表示,爲積極保育海洋生態與維護海洋資源民衆如有發現從事違規採捕行爲者,可撥打海巡署「118」免費報案專線,共同遏止破壞海洋保育等相關違法、違規行爲,海巡署一接獲通報,將立即前往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