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生理食鹽水缺貨緊急輸入 藍委批政府違法

生理食鹽水全臺缺貨,中央緊急從國外進口,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對此質疑無法源依據、無藥品許可證,以及輸液出狀況藥害救濟基金無理賠。記者潘俊宏/攝影

國內輸液大廠永豐化學因違反《藥事法》,今年5月遭衛福部食藥署勒令停業,因而導致生理食鹽水全臺大缺貨,中央啓動專案進口救急因應,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對此質疑無法源依據、無藥品許可證,以及輸液出狀況藥害救濟基金無理賠。

羅廷瑋表示,日前他在院會質疑行政院長及衛福部長違法進口輸入,當晚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在臉書表示「因藥品短缺覈准專案輸入或製造之法源,倘屬藥事法第27-2條第一項公告之必要藥品(目前生理食鹽水非屬必要藥品),則依同條第三項覈准專案輸入或製造;倘尚未列於必要藥品且臨牀確有需求,則依藥事法第55條及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2條第7款「申請供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或重大災害之用者」之依據予以覈准,後續將該品項納入必要藥品。

羅廷瑋進一步說,法條必須整體來看,依《藥事法》第55條第1項「專案覈准輸入之輸液」,其前提要件須符合二要件,其一爲「樣品或贈品」,其二爲「不得出售」。另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2條第7款之規定「申請供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或重大災害之用者」,其前提要件爲「樣品」,依同辦法第17條規定「經覈准之藥物樣品或贈品,不得出售、讓與或轉供他用;供改進技術用之藥物樣品,並不得爲臨牀使用。」

羅廷瑋質疑中央缺藥是屬於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還是重大災害?且專案進口輸液是「樣品」且「不得出售」嗎?健保的加價購金額達3億元的額度,又是全民支付買單,衛福部是否是帶頭違法?政府無法一開始確實把關與解決問題,事後又引用錯誤法源緊急輸入,而且生理食鹽水進口時應該要確實查覈安全,一旦發生點滴污染事件,民衆可能求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