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IG隨機傳「前女友裸照」...4陌生網友收到嚇傻!她一看秒崩潰
▲阿義隨機傳送前女友裸照給4名網友。(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一名男子「阿義」(化名)與女子「阿桃」爲前男女朋友關係,但他卻在分手後,隨機將對方的裸照傳給4名不認識的網友,誇張的行徑已經損害阿桃的名譽、社會評價。對此,臺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50日。
判決指出,阿義與阿桃爲前男女朋友,而在兩人交往期間,阿桃曾拍攝兩張裸照給阿義留存。怎料,在兩人分手之後,阿義卻心生不滿,竟意圖散佈於衆,並基於加重誹謗及散佈猥影像之犯意,在2020年7月某日晚上9時許,登入自己的社羣平臺帳號,並傳送標記有阿桃帳號的猥褻照片給4名不明網友。
▲阿桃在朋友的告知下,才發現照片被散佈到網路。(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阿義將上開客觀上足以刺激、滿足性慾,而使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衆之照片,傳送給不詳之4名網友,供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觀看,以此方式散佈猥褻影像圖片之行徑,足以貶損阿桃之名譽、社會評價,而阿桃在其他網友告知後,才發現此事,嚇得趕忙報警處理。對此,阿義於庭上對於其犯行坦承不諱,且又有阿桃之指訴、對話紀錄截圖等可佐證,可見阿義之犯行堪以認定。
對此,法官認爲,阿義未能尊重他人隱私權,以不堪之方式報復阿桃,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並造成對方名譽受損及生活之影響,使對方甚爲難堪,精神也承受極大壓力,對其身心造成相當程度之負面影響,所爲實質非難,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其智識程度、素行、犯罪手段等後,依犯散佈猥褻照片罪,判處他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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