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學前扣除額 有望放寬至6歲

配合政府喊出「0到6歲國家養」,財政部有望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年紀從5歲提高至6歲。(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生兒減少,少子化成爲國安問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2日將審《所得稅法》17條修正案,討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整。配合政府喊出「0到6歲國家養」,財政部有望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年紀從5歲提高至6歲,至於其餘立委提案,包括提高扣除額、刪除排富條款等,暫時給了軟釘子,認應審慎檢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朝野黨團、立委所提《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共計12案,主要朝3大修正方向,包含幼兒年紀提高到6歲、提高幼兒學前扣除額,提案中最高達24萬元,以及刪除排富條款。

各黨團、立委所提的版本,立委都提案希望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範圍從現行的5歲擴大到6歲。財政部表示,6歲兒童大概是幼稚園與小學階段,擴大幼兒扣除額適用年齡到6歲,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到7次,符合「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

據估算,從2018到2020年,適用幼兒學前扣除額約58萬到61萬戶,減免稅額大約20到21億元,若將年齡提高到6歲,稅損約增3.51億元。

至於幼兒學前扣除額從現行12萬元,立委萬美玲提案調至24萬元最高,其他立委馬文君、翁重鈞、賴瑞隆、民衆黨則提案調高到20萬元,立委廖婉汝、楊瓊瓔案則分別提高15萬元、18萬元。

立委費鴻泰、郭國文提出累進優惠方式,費鴻泰提出第2胎開始每人扣除額增加50%;郭國文則是第2胎爲15萬元、第3胎及其後則爲18萬元。

財政部表示,2018年開始,幼兒扣除額從2.5萬元大幅調升到12萬元,幾乎增加近4倍,政府也提供多項育兒政策,目前各界意見不一,應蒐集各方意見。

立委莊競程則提案,將幼兒學前扣除額、長期照顧扣除額的排富條款刪除,認爲適用率20%以上,年所得淨額120萬元以上被排除,變相懲罰雙薪家庭,有違租稅公平。

財政部認爲,9成以上申報戶適用稅率是12%以下,如果取消排富條款,對高所得者提供較高的減稅利益,恐怕會擴大貧富差距。如果將排富條款刪除,稅損再擴大2億多元。官員表示,面對少子化,政策應整體考量,扣除額等調整也應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