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案北市府遭指「無作爲」 教育局曝調查過程

臺北市私立幼兒園傳出狼師疑似性侵17名女童,及偷拍6百部女童私密影片,遭民代質疑北市教育局慢半拍。(臺北市教育局提供/劉瑋晴臺北傳真)

臺北市私立幼兒園先前傳出園長兒子疑似性侵17名女童,及偷拍6百部女童私密影片,引起社會大衆譁然,但有民代質疑,北市爆發性侵狼師卻未遭停職,放任其繼續迫害女童,北市教育局表示,2起事件雖行爲人相同,但時間、個案、通報數量皆不同,第1案發生時仍適用舊教保服務條例,因此調查期間並無暫時停職的規範。

教育局表示,2022年7月及2023年7月通報個案不同,2022年7月僅涉1件個案通報,2023年7月才陸續接獲多件個案通報,2022年7月教育局調閱當時監視器畫面,經審視後查無證據,檢警偵辦後也於2023年6月13日因證據不足,以不起訴全案偵結。2023年7月案件經調閱監視器,經查證屬實,已重罰行爲人和負責人且均「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教,目前司法尚在偵查中。

教育局說明,新教保人員條例於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第1起事件於2022年7月案件適用舊法,依舊法規定「行爲違反相關法令,損害兒童權益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但因案件查無相關證據,並不符合解聘或解僱之條件。新法施行後,因幼兒園隱匿2022年7月案件在司法調查程序中,且未暫時停聘行爲人,發現後於2023年8月裁處幼兒園負責人罰鍰30萬元。

對於民代所提及的行政怠惰,教育局迴應,行政機關須依法行政,教育局均依法調查,案件發生後立即於2022年12月辦理入園訪視、2023年3月進行公安稽查,是否停職需衡平案件對幼兒之影響及教保人員之工作權,並非不作爲,但凡查有任何相關證據,決不會縱容行爲人持續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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