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巍 做破產法治路上的實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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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巍法官不僅是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家,更是“親清法官”的表率。我很榮幸推薦俞巍法官參選“鄒碧華式好法官、好乾部”。
推薦人:劉正東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
他的故事
法官於我是一個職業,是一份責任,也是一種志趣和熱愛。
撰文 | 黃詩原
在上海法院商事審判領域,俞巍法官的名字並不陌生。
他是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家,多年來深耕在商事與破產審判領域,數十年如一日地打磨專業;他審理過大批疑難複雜案件,從審判一線到審判管理,而今,在上鐵法院擔任副院長的他,迎接事業新的挑戰。
走近俞巍,你會發現他的故事可能更加真實、質樸而有力量。
“法官於我是一個職業,是一份責任,也是一種志趣和熱愛。” 9月的一個上午,當俞巍談起自己的故事,那些令人愉悅而充實的回憶成爲這句話最好的註腳。
初任裁判者:重要的是法官這顆心
精品案子,只要你認真辦案,隨時會不斷產生,重要的是法官這顆心。
俞巍沉浸在一堆厚重的案卷和專業書籍中,眉頭久久不能舒展。
“第一次收到新類型案件,涉及很多國際規則的適用,中外三個國家的大企業大銀行看着我們上海法院怎麼判,對於我來說真是挺難的。”俞巍回憶道。
1995年,上海中級法院“撤一建二”,剛剛就任助理審判員的俞巍就收到一起涉案金額140萬美元的國際託收糾紛案。
1993年,上海一家知名上市公司向美國一家公司銷售一批鞋類商品,並委託華僑銀行辦理託收業務。隨後,華僑銀行指令花旗銀行作爲代收行。但是,因花旗銀行工作失誤,造成該公司重大損失。於是,該公司在1995、1996年相繼將兩家銀行告上法庭。
鮮有先例可循,能看到的國際貿易法教科書對託收法律關係的認識與現實狀況似乎並不吻合,何處尋找答案?當諸多爭議焦點盤踞在俞巍的腦海,他深知案件的審理不僅要以讓人信服的理由得出一個正確的結果,還要對前人滯後的研究進行又一次推進。
俞巍決定沉下心來,進一步研讀《託收統一規則》(國際商會第322號出版物),對其發展和修訂作了細緻地探究,並結合自己對民法理論的學習,對該案的爭議焦點進行了詳盡地梳理、論證:“託收制度本身已發生了變化,這一變化也應促使法律界的認識發生相應的變化。”俞巍分析道。
每一個論點反覆推敲,每一句說理仔細斟酌,那17000多字的判決書凝聚了俞巍多個日夜的研讀和思考。最終,俞巍明確了“本案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符合復代理的法律特徵”的結論,並最終判決原告勝訴。
此案從立案到判決經歷了4年的時間,俞巍前後開庭5次、寫了5萬多字的各種報告,提出與當時國內學界主流觀點不同的思考。這番思考,被他寫進判決書和審委會報告中,判決生效後,他撰寫了《對國際託收法律關係性質的新認識》一文,並在《人民法院報》刊發。
身處商事審判這片沃土,俞巍快速汲取營養。他從各種新類型案件、疑難複雜案件中打磨自己的專業,爲自己之後從事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我國證券市場處於起步初創階段,《證券法》頒佈實施不久,但相關法律制度並不健全,侵害中小投資者的證券侵權事件頻發,矛盾十分突出。上海第一批證券虛假陳述侵權訴訟隨即到來。作爲主審法官,俞巍對這類案件的“受理條件、訴訟性質、歸責原則、舉證責任、損失界定”等一系列問題進行過認真的思考和探索實踐,並深入參與了相關司法解釋的起草論證工作。2009年,俞巍審理了巴菲特公司訴自來水投資公司等股權轉讓糾紛案,在尚未有可直接援用的法律依據時,他對該案爭議焦點“國有企業股權未進場交易行爲”的司法評價與此後出臺的《企業國有資產法》相關規定思路吻合……這些案件中,不乏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和中國審判案件要覽,獲評上海法院精品案例、示範庭審和優秀裁判文書。
俞巍以這樣一種踏實、穩健的步伐行進在商事審判領域,不斷精進着專業,也打磨着一位法官的初心:“精品案子,只要你認真辦案,隨時會不斷產生,重要的是法官這顆心。”
改革親歷者:用實幹感觸時代
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幹出來的,不幹,半點馬克思主義都沒有。
喜歡辦案,要辦好案,俞巍饒有興味地沉浸在商事審判的一線崗位上。2011年十一剛過,因工作安排,俞巍從上海二中院轉崗到上海高院,成爲民二庭副庭長,負責商事審判調研和破產審判工作。
破產領域可謂是民商事審判中的一大“異類”,有着許多與民商事制度不一樣的規則。面臨幾近陌生的業務和擔負條線指導的重任,俞巍將心態歸零後,重新出發。
隨着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任務十分艱鉅。特別是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使市場準入更加放開,市場化、法治化的司法清算與保護機制也亟待健全。此時,“小衆”的破產審判迎來廣泛的矚目。
改革的“衝鋒號”吹響了,俞巍一頭扎進破產審判方式改革試點和完善破產體制機制的具體工作中。
根據院領導的部署,俞巍參與制定並推出加強上海法院破產審判工作的“破九條”舉措,主筆起草完善破產管理人工作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加快推進破產辦理的“簡化審”指引、有效對接執破銜接的“執轉破”辦法;與全市破產法官逐條探究分析“破產審判規範”的制定依據和可行性。各項方案從立項到落地,俞巍樂此不疲地投入其中。
時代在變化,機遇與挑戰並存。
2018年的最後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下達了迅速籌建全國首批破產法庭的重大任務,俞巍所在的高院商事審判庭身肩重任。
時間很緊,任務很重。相比起同期首創破產法庭的深圳、北京,上海面臨着更多的困難:上至法庭設置、管轄方案的研究擬訂、請示報告,下至具體事項的聯絡、對接,同時要配合做好人員調動、辦公選址等工作,俞巍深感事無鉅細,擔子不輕。
在院領導帶領下,俞巍和高院、三中院的夥伴們加班加點,幾個文案同時開工,反覆修改,歲末歲初就這樣在緊張忙碌中度過。難以想象,從最高院下達任務到上海破產法庭掛牌成立,僅用了一個半月的時間。
“上海破產法庭從啓動到揭牌,時間雖緊,任務不輕,破產審判格局自有特色與創新。有領導的關心引領和各路英雄的鼎力相支,‘破事’責任在肩,‘破人’希望在前。”破產法庭成立當天,俞巍頗有感觸地在朋友圈寫下這段話。
帶着多年審判一線的實戰經驗,俞巍總是抓住參加重要會議的機會,對於法治化營商環境等話題建言獻策。憑藉過硬的專業素養,2018至2019年,俞巍連續兩次參加上海高院與世界銀行評估專家團隊磋商對話;2019年,他落實聯繫對接市司法局,推動組建成立破產管理人協會;2020年,俞巍主持的上海法院首批“類案辦案要件指南”之一《股權轉讓糾紛辦案指南》終稿印發,力促商事審判適法統一……在高院的7年多時間,俞巍深入參與或執筆了大大小小30多件條線辦案意見,有的篇幅多達幾萬字。
無論是涉及司法改革還是審判專業領域的大事小事,俞巍始終認爲司法爲民、公正司法的征途要通過一項一項細微的工作壘砌起來。他深信鄒碧華院長曾引用鄧小平同志的一句話: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幹出來的,不幹,半點馬克思主義都沒有。
於是,他從一個個案件、一篇篇文章、一場場研討中不斷累積,用最具體的工作去親歷改革,感受時代的脈搏。
管理者的體悟:破“僵”而後新生
於“僵”處尋找突破,在“破”處找尋希望。
2019年7月,俞巍調任上鐵法院,在這個跨區劃特殊類型案件審判的前沿陣地擔任副院長。
2020年,是一個特殊的年份。突如其來的疫情打亂了原本的工作節奏,破產審判工作牽涉的人多事雜,作爲全市破產案件集中管轄的兩家法院之一,上鐵法院如何平穩運轉?一手抓抗疫,一手抓審判,儘可能使特殊時期的破產審判工作既安全又不斷線,成了當務之急。春節過後上班伊始,身爲分管領導的俞巍當機立斷,指導破產庭緊急制定實施“疫情防控期間破產審判工作十條辦法”。
“在特殊時期,基層法院制定操作規則就是要快,能想到的先做起來,關鍵是能及時針對現實困難解決問題。”來到上鐵一年有餘,俞巍有了一些新的體會。
在收案迅猛增長的第四季度,俞巍接到任務,本市國有“殭屍企業”處置工作需加快進度,原計劃三年內完成的處置任務,需要提前到當年完成,將有不少企業需年底前通過破產或強制清算進入司法程序。
“處僵”工作任務來得急,但是不能有絲毫懈怠。業內人士都知道,破產案件的情況複雜、辦理週期長,常常是前期的梳理工作就要耗費大量的時間。
“把這些長年累月關停的企業一個個拎起來,冒出很多問題。有些企業出資人身份模糊,手續不齊;有些企業自己也搞不清應當是強制清算,還是破產清算。申報材料怎麼準備,程序怎麼走,都要想辦法與他們交代清楚,否則任務沒法完成。”俞巍馬上意識到了這些問題。
怎樣才能在這麼有限的時間裡把“殭屍企業”遇到的問題快速理出頭緒,怎麼樣才能加快有效對接的速度?
打破慣常做法,俞巍建議,面對面地溝通最有效!
俞巍與市相關部門迅速對接,請他們牽頭把這些企業召集到一起,以工作推進會的方式開始第一輪面對面的溝通,極大提高了效率,成效顯著。
隨後,上鐵法院制定更詳細的時間節點,分批進入。針對比較普遍的問題集中講解,再針對各家企業的特殊情況和新問題一對一溝通。
在一番緊鑼密鼓地推進中,破產庭終於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破“僵”迅速,立“新”有力!
作爲破產審判的重要工作,“殭屍企業”進入司法程序依法處置,對於規範市場秩序、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破產並不意味着判了‘死刑’,它對企業也是一種拯救和保護,通過重組與和解,陷入困境的企業也有可能獲得重生。”當看到一家機電公司從清算轉入重整,並獲得債權人表決通過的重整計劃,俞巍甚是興奮。
於“僵”處尋找突破,在“破”處找尋希望,這是俞巍作爲一位管理者秉持的工作方法,也是一位破產法官的執着堅守。
“許多人喜歡戲稱搞破產業務是‘破人’辦‘破事’。作爲‘破人’中的一員,我爲能辦好這件‘破事’出點力,真是與有榮焉。”俞巍笑道。
“克勤小物,不苟不懈,善作善成。”這是俞巍的心路歷程,也是他穩步前行在破產法治路上的真實寫照。
回想剛進入法院時候,當俞巍潛心扎進審判工作,他尚不知自己未來會走到哪裡,但求“不空虛,沒白來”。積澱多年後,俞巍以鋪路石的心態奔赴在人民法院各項紛繁複雜的工作中,他愈發認同“小事精做,大事細做”的道理。
走過“法齡”30年,他所堅守的那股力量似乎一直都在。
“想全是問題,幹才有出路。辦案也好,改革也好,做任何事,只要去幹,到最後總會踏出一條路。”俞巍說。
推薦人 劉正東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破產管理人協會會長
俞巍法官是上海法院審判業務專家。特別是在破產審判領域,他不僅主持起草了多份指引性、指導性文件,而且帶領法官完成了在一年內審理150餘家國企殭屍案件的重大任務。他還梳理了三年來上海管理人在上鐵法院的履職情況,形成了履職通報。爲我們市管協加強行業自律指明瞭方向。
俞巍法官也是“親清法官”的表率,在工作中對我們管理人態度親和,在工作之餘與我們管理人關係清楚。我很榮幸推薦俞巍法官參選“鄒碧華式好法官、好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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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責任編輯:邱悅、張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