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與臺東林管處座談 共商野生動物獵捕宰殺利用
▲原民會副主委汪明輝及6位原住民族羣委員拜訪臺東林管處,就原住民族與林務單位的互動相關議題進行討論。(圖/臺東林管處提供 下同)
在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的安排下,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委汪明輝及6位原住民族羣委員、東部聯合服務中心李旭寧、田永彥2位副執行長一行人,21日上午拜訪臺東林管處,就原住民族與林務單位的互動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討論議題主要以6月8日由原民會及農委會會銜公告有關原住民基於自用之非營利目的而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的部份提出討論。參與的各族專任委員共有6族代表,包括:卡那卡那富族江梅惠委員、卑南族江堅志委員、阿美族陳美珠委員、排灣族蔣爭光委員、撒奇萊雅族撒韻‧武荖委員、布農族伊藍‧明基努安委員。
阿美族陳美珠委員提出需由部落的概念來理解「自用」的內涵,並以換工(mapapa liu)的案例,提出自用應該是部落集體式的分享,而非個人的自用。排灣族蔣爭光委員則提出部落的文化多樣性的尊重及透過對原住民傳統習俗的瞭解而增進不同族羣相互的理解,並建議公部門在原民習俗、傳統領域及知識的相關研究應提供原民部落。
布農族伊藍‧明基努安委員則提出除了傳統習俗的狩獵應用外,生態資源應可以結合社造輔導原民部落朝向生態觀光產業來思考,振興在地產業的永續發展。卡那卡那富族江梅惠委員則提出應重新建構森林的生態圈;卑南族江堅志委員也提出各族羣委員可以協助公部門在政策規劃、執行上擔任與部落溝通的角色。
林管處劉瓊蓮處長提出如同泰雅語Sbalay所提到的意涵,透過認識、溝通及和解,才能彼此並肩合作重新出發。
最末原民會汪明輝副主委也表示,非常高興能有此次難得的機會一起會談,並將各委員提出的各項建議,提供在原民法規及政策面的制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