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興能源: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12月23日晚間,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遠興能源,000683.SZ)公告,1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中國證監會內蒙古監管局已調查完畢,擬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中國證監會內蒙古監管局擬決定:對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宋爲兔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孫朝暉、紀玉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