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弊案回顧/趙藤雄行賄多次被收押 5.5億天價交保...每天得到派出所報到
▲遠雄弊案,趙藤雄當時以5億5000萬元天價交保,離開法院時神情凝重。(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下同)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爭議不斷,近年來官司接踵而來,就連兒子也一併被起訴,令人難以忘懷的場景,就是2017年的遠雄弊案偵結,趙藤雄被依違反證交法、商業會計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刑24年,隨後,法官裁定趙藤雄5億5000萬元交保,沒想到他的團隊竟在30分鐘內,分別將裝滿15大箱的現金直接抵達法院現場,讓人大開眼界。
趙藤雄涉及的官司,得從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說起,當年,他涉嫌行賄前營建署長葉世文,遭到羈押禁見,最後判刑2年、緩刑5年,並支付國庫2億元定讞。
沒想到2017年6月,又因涉入大巨蛋及新北土地開發案,再次遭收押。
趙藤雄被控使遠雄營造、東源營造、遠雄建設、遠雄人壽公司財報不實,且身爲遠雄建設實際負責人,竟使遠雄建設、東源營造等爲非常規交易,導致重大損害,遠雄人壽從中獲取不法利益1億多元。
誇張的是,還被查出有個人「小金庫」,就擺在遠雄集團財務室內,存放變價大巨蛋工地鋼筋「下腳料」的不法獲利。
爲了承攬土城海山煤礦開發案、新莊安泰段開發案都市計劃審議,趙藤雄被控行賄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劉演交;並以價值10萬元人蔘、及花蓮遠雄悅來飯店4天3夜住宿,行賄新北市城鄉局科長海治平。另外又以大巨蛋土方工程標案行賄周勝考,再以灌水追加工程、折扣買房金額持續行賄,使周勝考爲開發案護航。又與洪嘉宏期約9500萬元賄款,實際交付750萬元。
2017年10月底,趙藤雄被起訴求處24年重刑,法官認爲,趙藤雄犯的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有雄厚財力足供潛逃出國後的生活,審酌全案偵辦完畢,因此裁定5億5000萬元交保。
裁定後,趙藤雄團隊即在半小時內分別將裝滿15箱現金送到法院現場,以5億5000萬元的天價交保,法官還限制趙藤雄住居、出境、出海,每天早上8點到10點,前往轄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5.5億元交保。30分鐘,5.5億元保釋金最少15大紙箱,已經擺在法警室內。(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當趙藤雄離開臺北地方法院,被媒體追問原本準備了多少錢?真的有小金庫嗎?趙藤雄不發一語、面色凝重,上車前雙手抱拳向媒體記者說謝謝。
趙藤雄在法庭上曾表示,自己雖然是遠雄集團大老闆,但從來不領薪水、交通費以及年終獎金,而且一年365天都在工作沒放假。這一番說法,就留待社會大衆,自己判斷信或不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