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妹子玩金門睡同牀 色男忍2天受不了深夜熊抱磨蹭慘了

一名男子約女同學到金門遊玩卻在深夜伸狼爪,女方事後氣得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從事行銷工作的阿宏在去年4月約女同學赴金門遊玩,半夜兩人同處一室、共躺一牀,阿宏性慾高漲想求歡,但在女同學的奮力抵抗下而作罷,改由猥褻得逞,案發後女方憤而報警提告,法院審酌雙方已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阿宏(化名)去年4月間約女同學小美(化名)到金門玩3天2夜,兩人入住民宿後睡在同一張牀上,起初阿宏表現紳士並以禮相待,不料最後一晚阿宏竟伸出狼爪,從後方抱住熟睡的小美,小美驚醒後發現遭阿宏環抱嚇壞,即用手推阿宏胸膛,阿宏發現小美清醒後獸性大發,不顧小美反抗,不但持續抱住小美,用手壓住小美的手、並以身體壓住小美,不顧她瘋狂閃躲,親吻耳朵、嘴巴還舌吻,並將左手伸進衣服內摸胸,再以陰莖磨蹭小美下體部位。小美當下渾身發抖,然而阿宏停下不久後,又再次壓住小美身體,以用陰莖磨蹭下體部位,強制猥褻得逞。事發後小美報警處理,揭發阿宏的獸行。

新北地院考量阿宏坦承犯行且已與小美達成調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並且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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