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廠點滴不適用藥害救濟 醫看衛福部解方氣炸

政府爲解決輸液缺貨的問題,輸入越南工廠製作的產品,卻遭爆未先查廠,若未來出事不適用藥害救濟,引起關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永豐化學新莊工廠因未符合PIC/S GMP規範而停止生產,導致全臺輸液出現缺口,日前政府直接啓動專案進口,一部分點滴從越南輸入,結果遭爆根本沒先去查廠,且未來若出事也不試用藥害救濟,而是需要透過消保法尋求幫助,讓胸腔科醫師蘇一峰傻眼,質疑臺灣法庭是否有能耐傳喚越南工廠到場,甚至要求對方吐出賠償金。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日前指出,專案進口的生理食鹽水未取得我藥品許可,政府也沒派人查廠,強調專案進口無藥事法的法源依據,並質疑該廠出產的生理食鹽水是否合格;食藥署昨(10)日迴應,因生理食鹽水非必要藥品,爲了穩定提供,依藥事法第55條及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2條第7款「申請供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或重大災害之用者」予以覈准,並指出雖然專案進口的產品不適用藥害救濟,但若民衆有疑慮,衛福部會透過消保法協助求償。

蘇一峰今日在臉書表示,越南廠出產的點滴,政府沒先去查覈就直接買了,未來使用出事的話不符合藥害救濟,衛福部將透過消保法給予幫助,「所以點滴萬一出事,要民衆用消保法跨海告越南的工廠嗎?臺灣法庭有辦法傳喚越南工廠到場嗎?有辦法讓對方吐出賠償金嗎?越南政府會幫忙嗎?」

其他人也無奈說「告越南工廠、告衛福部,都緩不濟急,最簡單可行的,不就是告醫院、告使用出事點滴的醫護」、「正解就是先吿醫師、護理師」、「這個黨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不管人民的健康」、「看來要保護自己免於使用點滴了」、「標準的講幹話不負責任,然後責任轉嫁醫護人員身上,無良政府和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