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嘉首座 底渣再利用場動土
嘉義市長黃敏惠(左三)、立委王美惠(右四)出席底渣再利用場與飛灰穩定化物暫置場動土儀式。(廖素慧攝)
嘉義市底渣再利用場與飛灰穩定化物暫置場13日動土,是湖子內15公頃環保用地第1個動工的環保設施,也是雲嘉地區首座,市長黃敏惠表示,工程完成後可處理焚化爐底渣及暫置飛灰穩定化物。
總經費8935萬元
底渣再利用場與飛灰穩定化物暫置場祈福動土典禮由嘉義市長黃敏惠、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李金福、立委王美惠及多位市議員、里長們一起參與。
這項工程總經費8935萬元,環保署補助7193萬4000元、嘉義市配合款1741萬6000元,預定12月完工,基地位於湖美一路及環湖路,佔地2萬7702平方公尺。
黃敏惠表示,爲了取得這塊15公頃的環保用地,市政府徵收了187公頃的湖子內區段,底渣再利用場與飛灰穩定化物暫置場的設置,是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指標。
符聯合國永續指標
黃敏惠表示,湖子內區段徵收後,解決了積淹水問題,也改變市容景觀,環保用地的規畫也提升原有的環保設施能與時俱進,市府用先進的技術來建造永續環保的環境,未來這裡將成爲大家休閒遊憩的好去處。
李金福表示,嘉義市底渣再利用場與飛灰穩定化物暫置場是雲嘉地區首座、全國第6座公辦的場區,焚化爐底渣經處理後再利用於公共工程,可節省天然砂石的用量,也就能降低公共工程預算,並讓資源循環利用。
市府環保局長蕭令宜指出,嘉義市推動「綠能永續循環園區」,在嘉義市垃圾焚化廠、環保用地及彌陀路資源回收場等3處場址做整體規畫,包括綠能發電廠(高效能處理廠)、灰渣掩埋場、底渣再利用廠、飛灰穩定化物暫存場、資源回收細分類廠及廚餘再利用廠等6大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