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向老母討錢 竟持刀撞門、惡意縱火 法院裁定羈押

雲林縣田姓男子因向母親要錢不成,涉嫌恐嚇居服員、傷害居服員主管,甚至放火燒燬自己母親住處物品,9日雲林地檢署認爲田男涉《刑法》恐嚇、傷害等罪嫌提起公訴,藉此確保居服員與其母安全。(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一名田姓男子因向母親要錢不成,涉嫌恐嚇居服員、傷害居服員主管,甚至放火燒燬母親住處物品,檢警今年6月將田男緝獲到案,訊問後認爲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家庭暴力行爲及危害家庭成員之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爲田男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藉此確保居服員與其母安全。

雲林地檢署表示,田男今年6月18日想進入其母親彭女位於雲林縣二崙鄉住處索取金錢,竟持刀撞門,並吼叫要求屋內徐姓居服員開門,居服員不從,田男竟持刀向居服員恫稱「以後不要再來工作」,居服員心生畏懼立即報案,並通報李姓主管到場。

田男見李姓主管到場,拿石頭丟擲大喊「要騎車撞死你」,隨後騎車衝撞李姓主管,導致李姓主管倒地,雙手肘擦挫傷。警方據報到場,田男又對警用巡邏車丟擲木棍,造成巡邏車前保險桿及引擎蓋受損,隨即騎乘機車逃逸。

田男逃逸後,隔日再至雲林縣二崙鄉某水果攤找到母親,索錢未果後恐嚇母親要放火燒房子,當日以香菸引燃汽油,放火燒燬其母住處客廳的傢俱等物,險釀大禍。

雲林地檢署強調,臺灣已邁入高齡社會,居服員爲高齡長者、失能者的好幫手,爲確保居服員可以在安全無虞的環境提供服務,就此類恐嚇、傷害居服員的案件,將從嚴從重偵辦,讓居服員能安心爲高齡長者、失能者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