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無辜4歲女童 法院裁定羈押
▲臺南地院羈押庭審理後以郭姓男子後,以所犯爲重罪、且有滅證之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等理由,裁定羈押但未禁見。(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25歲郭姓男子涉嫌吸毒後,無照駕車追撞1對共騎機車母女,將4歲女童撞飛輾壓頭部破裂送醫不治,郭嫌經警方依毒品、過失致死罪嫌辦,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以所犯重罪,且有滅證之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臺南地院4日上午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8月2日18時29分,被害人蘇姓母親(女、42歲)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載着蔡姓女兒(4歲),沿臺南市北區文成路東向西行駛至育德一街口時,遭後方郭姓男子(25歲,104年駕照吊銷)駕駛自小客車追撞,蔡姓女童受撞擊,整個人摔飛掉落遭肇事車輛輾過,造成頭部破裂變形大量出血躺在地上,經送奇美醫院急救,女兒蔡童於晚上7時14分許不治身亡,媽媽蘇女顱內出血、顱骨骨折、身上多處擦挫傷,傷勢嚴重目前在加護病房住院觀察中。
員警發現肇事駕駛郭嫌身上有濃厚愷他命毒品味,經檢查車內物品,在車內置物箱、副駕駛座位下等處發現愷他命19.7公克、MDMA1.3公克、紅豆2小包(55公克、58公克)、咖啡包12包43.2公克、不明粉末17公克、夾鏈袋、磅秤及愷盤等毒品及分裝販毒工具,郭嫌酒測值爲0;郭嫌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郭嫌涉嫌吸毒無照駕車肇事。偵訊後將全案依毒品、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訊問郭嫌之後,認爲被告郭嫌涉犯意圖販賣而持有及販賣第2、3級毒品、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等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重罪、且有滅證之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3日晚上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臺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經漏夜審理後,以郭嫌所犯爲重罪、且有滅證之事實及串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等事由,4日上午裁定羈押,但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