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律師替詐團辯護洩密 雲檢羈押1人3律師交保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偵辦一起網路投資虛擬貨幣詐騙案時,發現詐團辯護律師利用偵查陪訊的機會,涉及將偵查內容通風報信給詐團首腦,猶如律師鄭威鴻集團翻版;6月11日指揮調查局中機站、雲林縣刑大等單位搜索律師事務所共6處地點,拘提陳姓男律師(72年次)、林姓女律師(76年次)、安姓法務人員(68年次)等人到案。

檢察官復訊後綜合各項事證認爲,安姓法務人員與陳男涉犯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準安姓法務人員羈押,陳男則交保20萬元。

此外,檢察官認爲林姓女律師、鄭姓女律(77年次)師雖涉有重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2萬元、15萬元交保。另名黃姓女助理(71年次)請回。安姓法務人員另被控違反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罪。

檢方呼籲,律師身爲在野法曹,應遵循律師倫理,切勿泄漏利用職務所得知之偵查秘密,甚至參與詐騙集團,爲犯罪者串證,辜負社會對律師的高度期待。

雲林地檢署新生代檢察官段可芳。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