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法三讀 醫改會籲完善民眾知情權及救濟

全球生技醫療領域發展迅速,衛生福利部推動再生醫療立法,今天三讀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全球生技醫療領域發展迅速,衛生福利部推動再生醫療立法,今天三讀通過。醫改會呼籲,應儘速更加完善民衆知情權及救濟兩部分,讓再生醫療正向發展,民衆權益獲充足保障。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條文明定,執行再生技術前應進行並完成人體試驗,但恩慈治療有條件免完成人體試驗。爲避免無行爲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代理人做決定應經公證,且胎兒禁止爲細胞、組織提供者。

消息一出,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告訴中央社記者,高興之餘,因爲這部法案涵蓋新藥科技發展、病人權益、安全風險及醫療倫理等多層面,呼籲在民衆的知情權及救濟這兩塊,應儘速更加完善。

林雅惠指出,現行救濟方式僅針對重傷跟死亡,民衆端本來就存在因果舉證的困難,更何況涉及新醫療科技,加上限縮在重傷跟死亡,換言之不良反應導致的一般傷害無法適用,恐讓民衆看得到、用不到。

在民衆知情權上,林雅惠認爲可從2管道着手強化,首先是建立供民衆查詢的平臺,以瞭解相關再生醫療技術是否經官方覈准,已有非常多類似平臺,例如健保署建置的自費醫材比價網等,有助民衆瞭解實際開放情況。

另外就是資訊公開部分,林雅惠表示,雖然規定每年提出結果報告,但以5月時衛福部公佈的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爲例,從癌別、期別到資訊等相關內容非常少,跟民衆期待的內容落差過大,應加以檢討。

「很多人是傾家蕩產買一個希望。」林雅惠表示,再生醫療代價非常高昂,最大宗使用者是癌症病人,如同其立法說明,考量再生醫療風險性與不確定性,其執行應採較嚴謹控管機制。

林雅惠強調,若能更加完善救濟或民衆知情權,纔會對病人的醫療決策評估真正有幫助,以及民衆自我把關,包括療程是否合法、合理、效益如何等,讓再生醫療正向發展,民衆權益獲得更充足保障。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則在臉書發文表示,「感謝大院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建立促進再生醫療專業發展,並規範再生醫療技術施行專業行爲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