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未簽署這同意書 內政召委吳琪銘:消防法本會期無法完成修正
劉世芳(資料照片)
近年多起火警造成消防員殉職,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內政委員會召委吳琪銘表示,由於國民黨團未就行政院版草案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很遺憾消防法無法在這會期完成修法。
去年9月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造成4名消防人員殉職;上個月新竹「晴空匯」高樓火警又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消防員的職安問題引發各界關注。
行政院會13日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也火速排定審查行政院、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黃捷、蔡其昌、吳琪銘、範雲,以及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臺灣民衆黨團等8個版本的修正草案,並邀內政部長劉世芳、消防署長蕭煥章等人列席。
劉世芳在會前受訪以及在會中報告時表示,此次《消防法》共計修正22條,包括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000萬元,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藉此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以減少火災發生後社會所需付出巨大成本。
此外,她說,修正草案另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藉由法制面規範,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消防人員工作安全措施,以維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讓消防人員安全保障向前邁進一大步。
不過吳琪銘指出,由於行政院版本和民進黨立委範雲版本草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導致今天無法審查,因爲其中的「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只有行政院版有提出,造成無法立法,很遺憾消防法無法在這會期完成修法。
對於國民黨對行政院版本和民進黨立委範雲版本草案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在質疑時解釋,這是因爲大家對於如何保障基層消防人員,以及許多條文內容,都認爲還有需要更精進之處,有必要進一步做充分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