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未納自然地景 海委會桃園市踢皮球

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10日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姚志平攝)

藻礁火燒桃園市長鄭文燦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昨在立法院詢問海洋委會主委李仲威,能否依《文資法將藻礁畫爲「自然地景」保護?李則表示,畫設權責須由桃園市政府辦理審查,尚未送至海委會。

不過桃園市長鄭文燦昨則表示,大潭藻礁因爲三接案,前桃園市長吳志揚並未畫設爲保護區,他接任後,三接案正在環評,所以未畫爲保護區,那時他就說,等告一段落,會好好保護藻礁,請大家放心。

前藍委孫大千、國民黨革實院長羅智強數度點名鄭文燦,未盡桃園市長之責,保護7000年藻礁。藍委林思銘、魯明哲等昨在內政委員會追問海委會主委李仲威,何以桃園市府尚未將藻礁畫爲自然地景?

李迴應,三接環評已在2017年通過,現在依中油在環評中的承諾,進行監督,若要依《文資法》畫爲自然地景,畫設權責在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正積極辦理中,需視其能否達到標準,希望創造雙贏

但林思銘追問,自然地景主管機關中央是海委會,應由海委會辦理審議纔對。海委會海保署長黃向文表示,依照《文資法》分工,先由地方政府負責評估後,再送中央通過,先前與桃園市府有討論,對方認爲還要調查,尚未將提案送到中央。

林思銘質疑,海委會的說法聽起來像是互踢皮球,8月28日都要進行藻礁公投,卻說桃園市府還在做調查,依照《文資法》第110條,若地方政府不作爲,中央可代行處理。

李仲威說,如此可能有跨越行政程序問題,桃園市府並沒有不做,但需要時間,會再跟桃園市府提醒。

桃園市府對此表示,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9條第1項規定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皆爲文資法所定義的主管機關,中央與地方都有權責提報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

惟桃市府也進一步指出,2015年委託中央大學調查藻礁,中央大學報告結論並未建議將大潭海岸畫設爲自然保護區,且一旦畫設爲自然保留區重度管理,將限制居民漁民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