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女車手收取千萬元未遂遭逮 嘉院判7月徒刑
李姓女車手被控今年8月間至嘉義縣收取詐款新臺幣1000萬元,警當場逮捕李女及監控車手的潘男。嘉檢起訴,嘉院考量2人不思正當方式謀生犯案,今天判處7月及1年徒刑。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嘉義縣太保市有民衆誤信網路投資可致富,誤陷以LINE暱稱「大隱國際在線營業員」帳號、「美君-資訊社團」羣組,詐團成員對被害人佯稱,只要依指示入金、投資可獲利賺錢等語,以假投資股票方式詐騙,被害人多次交付現金、黃金。
今年8月間,嘉義縣被害人不滿被騙,詐欺集團又來電準備收取新臺幣1000萬元的投資款,則向警方報案,與詐團相約面交,警方當場逮捕收款的李姓女車手,並一併查獲在旁監控車手的潘姓男子,嘉檢日前依詐欺罪嫌起訴2人。
嘉院指出,李女、潘男於8月間分別加入詐欺集團組織。李女負責收取被害人受騙款項並上繳詐欺集團成員,每收一筆款項可獲2000元報酬;潘男擔任監控手,負責監控車手,確保車手依詐團指示,如實上繳收取受騙款項。
嘉院考量2人均坦承不諱,並審酌2人均屬青壯年,非無謀生能力,不思以正當工作謀生,竟爲快速獲取錢財,加入詐欺集團,造成廣大民衆受騙,危害社會甚重,因此,依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嫌,判處李女有期徒刑7個月、潘男1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