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摩鐵偷情遭抓姦在牀 現場籤協議300萬事後卻賴帳
新竹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在汽車旅館偷情,當場遭妻子小美(化名)抓姦在牀。(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在汽車旅館偷情,當場遭妻子小美(化名)抓姦在牀,雙方在妻子的強烈要求下籤署和解協議書,承諾共同賠償300萬元。然而,事後兩人拒不履行協議,小美一怒提告,要求連帶給付350萬元(含50萬違約金)。案件於近日經地方法院審理後宣判,判決被告2人連帶賠償300萬元。可上訴。
據瞭解,阿德與曉萱於2023年7月30日被小美當場抓包,兩人正於探索汽車旅館中和館發生性行爲。爲平息事端,小美與阿德及小萱在現場協商,雙方在律師見證下籤訂和解協議書,承諾賠償小美300萬元作爲精神及婚姻損害費用,並附加50萬元的違約金條款。然而,阿德與小萱二人事後未支付任何款項,導致小美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法庭上,阿德及小萱辯稱,簽署協議書當時並非自願,而是遭小美及多人堵住去路,被迫進入旅館房間協商。阿德甚至主張,現場有小美一方律師攜帶筆電起草協議,整個過程完全失去自由意志。此外,被告認爲300萬元賠償金遠超出法律上對配偶權侵害的合理補償,屬於不當得利。
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未能提出證據證明所謂脅迫情節,且當日協議書系經多次磋商後簽訂,律師證詞亦指出協商過程「和平理性」,兩造均系出於自由意志簽署。基於此,法院認爲和解協議書有效,判決被告連帶支付300萬元。
法院指出,雖然小美提出違約金50萬元的請求,但考量該金額超出一般懲罰性賠償範圍,顯屬過高,故駁回該部分訴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