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新制分享會 審檢辯3方參與有助真實發現
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辯護人場次分享會,邀集學者及法官、檢察官、辯護人50多人,到場分享參與審判的經驗與感受。(葉靜美攝)
國民法官新制在去年元旦施行,彰化地區已有6件國民法官案件起訴,其中有2件已審理終結,有3件在進行中,1件裁定不行國民法官審判,今日彰化地方法院舉辦辯護人場次分享會,邀集學者及法官、檢察官、辯護人50多人,到場分享參與審判的經驗與感受。
彰化地方法院長陳毓秀提出,國民法官新制具有使重大刑案採證細緻化、卷證都在法庭上呈現,可避免法官預斷及提升司法透明度、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讓裁判融入多元價值,體現司法民主化的目標,及審檢辯3方參與,有助於真實發現等4大優點,並指出審檢辯3方任務各自分工,但目標一致,希望藉由分享會激起大家對國民法官新制推動的渴望。
法官學院長張昇平則以交響樂指揮需背對觀衆,代表司法抗多數決,要有勇氣抵擋羣衆壓力,而搖滾演唱會要面對觀衆,要傾聽民意,贏得民衆認同,兩者無對錯,應思考司法機關的功能。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尤美女則表示,不管背對觀衆或面對觀衆,交響樂團的目的就是讓聽衆與樂團合諧共鳴,指出國民法官新制的價值就是以人爲本,讓被害者覺得貼近他的心,讓加害者覺得事實就是如此而願意認罪。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黃旭田則點出,國內國民法官願意參與的比例與日本相比偏低,女性擔任比率不高,及身障團體要求能多參與,加上律師沒熱烈意願參與,政府應思考如何提升改善律師表現空間。對此陳毓秀答覆,彰化勞工及農民比重較高,已向青農及48家上市櫃公司宣導,爭取資方給擔任國民法官的勞工申請公假,鼓勵女性參與也積極檢視身障設施,建構擔任國民法官的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