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軍官當共諜 前上校判20年定讞

空軍退役上校劉聖恕爲首的共諜案。圖/讀者提供

被劉聖恕吸收的軍官「夫妻檔」中校孫緯、少校劉芸雅,一審各判刑十九年六月、二十年六月徒刑,最高法院撤銷部分犯罪事實,發回更審,部分上訴駁回,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同案被吸收的少校龔健宇判刑三年六月、鄧至佑判刑二年定讞,少校劉永瑋則無罪確定。

據調查,二○一三年劉聖恕空軍退役後赴大陸經商,被對岸情治單位吸收,返臺刺探軍情,劉男先請林姓友人在高雄成立空殼公司,讓陸方轉入資金,作爲交付軍官泄密的報酬。

孫緯因流連賭場、電子游藝場,欠下大筆債務,劉聖恕知悉後,鎖定孫男發展下線,答應孫男只要交付機敏文件,視機密等級每筆可獲數萬元至十餘萬元報酬。

孫緯拉妻子劉芸雅加入共諜組織,劉女佯稱要製作教材、簡報,向部隊學弟、同事索取機密文件,取得資料後,再轉交給劉聖恕換取報酬。

孫緯沉迷賭博風聲傳到部隊,二○一九年退伍,卻仍利用部隊人脈,刺探及收集軍事資料,獲取陸方逾百萬元酬金。

檢調蒐證後約談劉聖恕等人到案,劉聖恕、孫緯、劉芸雅、龔健宇聲押獲准,鄧至佑、劉永瑋、林姓友人分別以十至二十萬元交保,檢方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劉男等人。

法院審理期間,龔健宇認罪交保,孫緯則辯稱交付軍機部分是僞造,但鑑定確認交付文件含國防機密檔案,法官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合議庭綜合各項事證後,判處劉聖恕二十年徒刑,另考量孫緯、劉芸雅無前科、涉案情節及犯罪動機等,依交付機密於敵、期約賄賂等罪,分別判孫緯十九年六月、劉芸雅二十年半徒刑。

劉男的林姓友人協助設立空殼公司,但因無泄密事證,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