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4批次抽檢不合格,涉及米醋、牛蛙、蔥等
新京報訊 1月8日,據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1期),近期,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442批次,其中合格438批次,不合格4批次。
具體情況通告如下:象山丹城園民副食品商店銷售的浙江米醋,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標準要求;寧波市江北阿美小吃店銷售的牛蛙(活體),甲硝唑不符合標準要求;寧波北侖福怡多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粉(食用馬鈴薯澱粉),菌落總數不符合標準要求;寧波市鎮海區駱駝有圓飯店銷售的蔥,噻蟲嗪不符合標準要求。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查處,並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相關查處情況按管理權限依法依規公開。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編輯 唐崢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