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長包庇地下匯兌 貪汙罪起訴

宜蘭縣警羅東分局代理偵查隊長陳建志,二○一九年在臺北市刑大偵二隊隊長任內,涉包庇地下匯兌業者,接受飲宴、喝花酒,索要燕窩禮盒做公關禮,甚至引介刑事局官警和業者喝花酒,士林地檢署昨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陳和兩名業者。

陳建志是二○二○年擔任北投警分局偵查隊長時,被爆料至有女陪侍「茶桌店」喝花酒,當時被調回刑大內勤組長接受調查,前年檢方發動搜索後,陳降調宜蘭縣警局巡官,昨天剛報到羅東警分局代理偵查隊長新職,檢方同一天起訴。

宜蘭縣警局表示,會立即調整陳爲非主管職務,等收到起訴書,報請警政署辦理停職。陳建志昨請假未迴應。

起訴指出,陳建志二○一九年間認識地下匯兌業者「高董」高豐達,涉接受招待到有女陪侍酒店,還爲圖個人享受,展現警界人脈和護航能力。

當年六月間,陳建志引介偵辦高男案件的刑事局三名官警聚餐,高定「海峽會」餐廳包廂,安排五名小姐陪吃。餐會上高打探辦案進度,拍下官警酒後照片留存。

當年中秋節,陳向高要求燕窩禮盒做公關,直接郵寄給指定名單,高和下游業者陳坤忻拿近八萬元地下匯兌營運金,從泰國訂購一三○盒燕窩禮盒郵寄。

同年十二月,高從泰國回國時通關異常,擔心被調查,約陳建志到酒吧飲宴商討,席間陳還告知選前將大規模掃蕩地下匯兌,指導湮滅證據及規避警方查緝方法。

陳建志辯稱不知高工作內容,只知「做貿易」,送禮部分有支付六到七萬元現金給高,但無相關紀錄。

士檢昨依有調查職務之人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包庇犯罪組織罪嫌起訴陳建志;二名業者依對於公務員交付不正利益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