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後重建 內政部與花蓮災民面對面溝通
立法院16日通過災後重建及振興相關等3項主決議後,有花蓮災民提出,補貼應納入房東、補助依據如何定義等問題。內政部表示,會蒐集民衆意見,儘速研議辦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今天邀集0403受災戶、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花蓮縣府在花蓮舉行說明會,說明通過的3項主決議如何協助地方重建。
天王星大樓受災戶說,大樓爲商住混合,有4成約30戶是商用或響應政府政策作爲公益出租,現有補助僅限實際住戶,排除房東,對房東來說,房子倒了、生計沒了,未來就算貸款重建,也沒有能力償還貸款。
一名受災戶房東說,她因生病無法工作,租金已經是唯一收入,地震後所有補助都是租客領,房東的權益都沒人顧及,認爲補助應該納入所有權人,而不是隻顧及實際居住者。
北濱街2號葉姓召集人說,樓房倒了要重建,受限現有法規一定得蓋停車場,對住戶來說負擔太大,詢問是不是能依照原地原貌重建。
也有住戶詢問重建貸款問題,大樓倒塌後,評估重新蓋回4層樓費用要新臺幣3000萬元,現有貸款額度只有350萬,遠低於所需。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迴應,有關今天災民就立法院通過主決議所提意見都會記錄下來,涉及居住權益保障、整體補助費用合理性及政府財政運用公平性等因素,內政部將盡速研議辦法,不單只是住宅問題,還有其他福利、生活補貼等層面,一定會用最好、最優的方式照顧大家。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副署長徐燕興也說,每戶、每個大樓面臨的問題都不一樣,有關民衆反映貸款額度問題也有收到,會透過羣組、重建專案辦公室跟住戶個別、一對一討論解決,這次說明會主要是聽取民衆意見,帶回去做研議,詳細辦法會在2個月內訂定。
傅崐萁表示,0403地震災民超過5000人,會全力協助災民把房子蓋回來,恢復原有生活,要求政府要考量現在興建成本,提高每坪補助單價,不能以原興建成本來補貼,不要跟民衆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