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學生輔導法」修正草案出爐 高中以下專輔人力有望增795人
行政院會今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以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設定健全學生輔諮中心組織運作、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爲主軸。(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高中以下專輔人力可望增795人、大專院校增216人。(教育部提供)
行政院會今(4)日通過「學生輔導法」修正案,高中以下專輔人力可望增795人、大專院校增216人,除了合理調整校園專業輔導人力外,也設定健全學生輔諮中心組織運作、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等四方向。
學輔法上路10年未調整,先前曾遭藍營質疑卡在行政院過久,影響學生權利。行政院長卓榮泰今於院會指出,目前立法院已有許多委員提案,請教育部確實計算本案及立委提案各版本所需增加的員額及經費,並妥適評估、對外說明相關可行性,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教育部指出,配合學輔法每5年檢討的規定,高中以下學校,國小專任輔導教師的編制將調整爲20班以下配置1人,每滿20班增置1人;國中則調整爲12班以下配置1人,每滿12班增置1人。修法後,國中小學將增加603名輔導教師,總數達5942人。
另外,高中以下學校主管機關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將依照所主管學校數每20校配置1人,並新增以學生總數4500至5000人配置1人的規定,修法後最多可增加192名輔導人員;大專校院的專業輔導人員生師比由1200比1調整爲900比1,預計增加216人。
教育部表示,現行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是各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業輔導專責單位。此次修法增列其任務,包括統籌規劃、配置及運用專業輔導人員,協助主管機關推動重大學生輔導政策;同時強調三級輔導綿密合作,針對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與專業輔導人員的分工,修法增訂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規範。
教育部考量特教學生的輔導工作應做適切調整,此次修法也明定主管機關學生輔導諮商會增列特教教師代表,與輔導教師共同參與學生輔導工作規劃及推動。
教育部指出,爲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修法也明定,當學生輔導涉及不同主體之間權利衝突時,應優先考量兒少權益保障,採取符合兒少最佳利益的解釋;爲落實兒童表意權也明定主管機關學生輔導諮商會增列學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