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國籍法 最快今年就有洋將符歸化資格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黃仲明攝影

各界關注優秀外籍籃球選手歸化議題,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繼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爲連續2年。目前草案將轉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說,教育部已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符合修法後的條件,按規定申請變成高專人才。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內政部重行擬具的「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核轉立法院審議。國籍法草案去年9月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已送上屆立法院會期,不過立法院屆期不續審,因此內政部依程序重行擬具後報行政院會。

草案修法重點包含解決非本國籍無依兒少身分不確定的困境,新增無國籍兒少可由監護人社福機關或機構主動協助申請歸化;同時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所需居留年限,從現行的繼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放寬爲連續2年,或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另外,未來有殊勳於臺灣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時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部分,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說,爲吸引外籍人士來臺,政府民國105年就修正國籍法第9條,放寬高專人才資格,只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的高專人才,再由內政部召開審查會議通過,就可以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且不用放棄原來國籍,此次修法則是着重放寬年限規範。

吳堂安表示,他了解籃協希望用高專人才相關修法吸引洋將歸化,目前也已知教育部鎖定幾個優秀外籍籃球選手,預計年底前就可以符合修法後在臺灣境內居住2年的條件,按規定申請成高專人才。